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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麻府征通〔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线计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麻章区麻章镇、湖光镇、太平镇、湖光农场。
(二)涉及的农村集体:麻章镇迈龙村、杨屋村、糖行村、英豪内村、英豪中村、畅侃村、朝发村、新村场村、迈合村、柳坑村、上塘村、英豪下村、三内塘村、大路前村、三佰洋中村、北乐坑村、鸭曹村、龙标村;湖光镇云脚村、内圩村、田头村、余宅村;太平镇王村、百龙村、洋西村、仙村、文昌村、山后村、高南村、下六坑村、太平农村、山尾村、甘园村、边凭村、造甲村;湖光农场;建新镇飞地。
(三)项目总面积:13.5315公顷(202.9725亩),具体征地范围以测量放线为准的边界范围为准。
(四)用途:用于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麻章段)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用地,属于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调查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收地块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核实,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结果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户主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区有关标准,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印发后,除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外,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农作物和抢建建(构)筑的,征地时一律不予以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联系人:吴锦霞,联系电话:0759-2706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