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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麻府征通〔2023〕25号
为实施麻章区城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麻章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启动土地征收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位于西城快线以南、大塘村西北侧(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位置示意图)。
(二)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麻章区麻章镇大塘经济联合社。
(三)面积:1.3353公顷。
(四)用途:居住用地、绿化用地等。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拟用于城镇建设,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五)项的规定,可依法实施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市麻章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区有关标准,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联系人:陈明渊,联系电话:0759-270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