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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赋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使市级经济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6-09-23 09:02:28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网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现将《湛江市人民政府赋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使市级经济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实施事项的交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等具体内容。自交接之日起,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承接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市有关部门在交接之日前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依法依规承接和行使各项市级经济管理相关的权责清单事项,切实履行职能,依法按照程序办理,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赋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使市级经济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pdf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1日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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