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麻府征通〔2023〕4号
为了实施麻章区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启动土地征收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位于湖光快线北侧、调塾村调塾经济合作社南侧(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示意图)。
(二)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坡塘村坡塘经济合作社、函头村函头经济合作社、调塾村调塾经济合作社、李家村李家经济合作社。
(三)面积:共计1个地块,总面积为4.9458公顷(74.187亩)。
(四)用途: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作为湛江市麻章区华港路,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区有关标准,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印发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联系人:吴锦霞,联系电话:0759-2706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