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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施麻章区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麻章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启动土地征收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地块一位于塘北村东北侧,地块二位于世乔村南侧(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示意图)。
(二)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金宅村金宅经济合作社、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世乔股份经济联合社。
(三)面积:共计2个地块,总面积为0.6890公顷(10.335亩)。
(四)用途:供电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作为光伏升压站项目、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区有关标准,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黎岱嘉,联系电话:0759-2706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