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首页首页
  • 要闻动态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政务公开
  • 线上服务线上服务
  • 政民互动政民互动
  • 走进麻章走进麻章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知识库 > 生活安全

救护车广东省内通行能免费吗?

时间:2024-11-04 00:12:06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问:您好,《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2月1日废止,请问当中第二十三条:除正在执行公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殡葬车、公安部门警车、悬挂军用车牌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免交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无论驾驶员和乘车人员持有何种证件,均必须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这项规定是否还能适用?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9〕935号)关于“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的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9号)关于“为救护车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不停车快捷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要求以及《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符合免费条件的粤籍救护车辆,可通过免费安装ETC的方式实施省内收费公路免费不停车快捷通行。


关闭
智能问答
官方微信
咨询
投诉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