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为全力提升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业防灾救灾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在麻章区范围内公开遴选认定区域农机服务中心1个,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麻章区范围内有一定规模实力、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群众认可、带动能力强,愿意从事农业应急救灾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经营生产组织等参与遴选。
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可以是一个主体单独申报,也可以是同一区域多个主体联营并联合申报。多个主体联合申报认定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须明确1个主体负责运营。
二、申报时间
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在2024年12月23日前报送申报证明材料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三、认定标准
(一)主体要求
1、须为我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实际运作时间满2年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体有一定实力、装备优良、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群众认可、带动能力强。鼓励供销、农垦、涉农国、有企业、农机产销企业等各类农业有关主体及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建设运营。
2、须有固定场所,农业用地应符合规定,如场地为租用,剩余租赁期应≥3年。
3、经营状况良好,相关管理制度完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近3年内未有严重违法违规或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行为。
4、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指挥调度,参加应急救灾。
(二)实现功能要求
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采用“1+N+X”服务模式,即1个主体带动N个相关主体联合参与,开展X项服务。其中“X”需包含至少四项以下内容(其中标*号为必选):
1、*社会化服务区域及辐射范围,应至少包括区所有乡镇。
2、*社会化服务能力,能够围绕当地主要作物(主导产业)生产需要,开展机械化耕整地、种植、田间管理、收获及产地烘干(或农产品加工)等全过程机械化作业服务。每个主体应至少开展两种以上主要农作物服务,其中年度开展主要农作物(水稻、甘蔗、花生、马铃薯、玉米等)作业服务总面积累计达到2000亩次以上;番薯、橙柑柚、蔬菜、茶叶、香蕉等特色农作物作业服务总作业面积累计达到1000亩次以上。
3、*配备农业机械设备,农机保有量应在8台(套)以上,农机具资产原值80万元以上,有较为完善的机库棚、维修场地等。合理配置可用于农业生产应急救灾的农机装备。
4、农机维修能力,提供农机具检查、维修、保养及关键零部件配送等服务(鼓励升级为整机销售、配件供应、维修保养于一体的农机4S服务);应建设有农机维修区、配件库及配套拆装、焊接、计量等设备,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5、工厂化育秧(苗)能力,提供统一的育、供秧(苗)服务,可满足年供水稻等粮油作物秧苗不低于1000亩次,或蔬菜苗不低于300亩次,应配备自动播种流水线及催芽等配套设备,配套智能化管理系统等。
6、农产品烘干能力,稻谷日烘干能力应不少于30吨/天,或果蔬烘干能力不少于2吨/年。
7、稻米加工能力,提供统一稻米加工服务,年加工稻米应不小于200吨,配套的碾米加工成套设备(含砻谷、清选、碾米、抛光等)、粮食色选机和包装机等,加工车间及仓储设施应满足服务能力的要求。
8、农技服务能力,可提供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田间诊断等服务,种类应不少于2类;配备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培训教室面积应不小于40平方米,年培训农机手、修理工等技术人员50人/次以上。
9、农资配送能力,提供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10、农产品营销能力,拥有1个以上农产品品牌,带动周边农户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年销售水稻1000吨以上。
11、仓储保鲜能力,配备低温粮库或冷库,库容500立方米以上。
(三)人才队伍要求
1、拥有固定或聘用农机操作手不少于5人,其中拖拉机或收割机驾驶员不少于3人,均持有拖拉机或收割机驾驶证。
2、配备专职管理(运营)人员,具有中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1人。
(四)制度建设要求
1、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等一整套完备的运营管理制度。
2、有规范的开展社会化作业服务技术操作规范和收费标准。
四、认定程序
(一)区级审核。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到区农水局领取相关表格和申报证明材料清单,按时提交麻章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农机装备、设施情况,经营场所、机库棚、维修场地等申报证明材料。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报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核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开展实地核查,核查机具设备的数量、固定场所等设施条件。
(二)公示、认定。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审核无异议的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经班子会议研究认定,对申报认定材料实行一中心一档,长期保管备查。
(联系人及电话:陈洽慧 0759-2733607)
湛江市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