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一、湖光镇党委、政府内设机构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息、财务、资产管理、调研、印鉴管理、督查考核、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代表联系和选举、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负责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发改、科技发展、重点企业培育指导等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进一步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负责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的协调工作。负责统计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按权限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党群服务、社会工作、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工作。承担民政、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数据管理、帮扶救助、关爱留守儿童、残疾人事业等服务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承担镇权责清单的制定和动态调整,统筹承接落实区下放镇实施的审批服务事项。负责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乡镇“数字化”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和协调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工作,统筹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秩序稳定,做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村(社区)戒毒、禁毒等工作。承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突出矛盾纠纷和突出社会治安问题排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处和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承担辖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受理上级各部门批转来信来访、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和12345市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规划建设办公室。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城镇管理、村镇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承担规划建设的编制和报批负责村镇建设、乡村风貌提升、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管工程招投标、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农村建房管理、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协助文物主管部门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改选和日常运作,协助做好涉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矛盾化解。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公室。牵头做好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渔业、水利、水库移民、水土保持、农村供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和确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旅游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对全镇农业保护用地开发和管理。承担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推进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牵头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生态示范区建设、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按权限负责和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活污水处理、排水、黑臭水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联系区老促会及做好辖区内革命老区建设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等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镇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协助管理和分配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承担森林灭火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区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承担镇党委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辖工作部门、村(社区)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控告和申诉。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和处置。负责组织纪律宣传教育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其他纪检、监察有关工作。接受镇党委和区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
(十)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镇的行政执法工作。会同镇相关机构和派驻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二、湖光镇党委、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一)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综合事务中心。负责拟定镇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政府物业管理、机关饭堂管理、公务车辆管理、办公场所管理、会务服务、来访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与区委、区政府值班室的联络工作;指导、督促、检查镇各部门及辖区内各村(居)的值班值守工作;收集、整理和报送综合信息,及时报告、综合调度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传达领导批示(指示)并反馈落实情况。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做好党建理论政策宣传、党建业务咨询、党群业务办理、关爱党员志愿服务等党群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整体设置、各类活动等相关工作,加强志愿者自身业务能力建设。承办公共服务办公室的便民为民服务项目。负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协助劳动力资源统计和失业人员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培训和输出;协助劳动执法检查;协助做好社会保障、职工维权、失业居民、下岗职工和人才培训及再就业、人才驿站等工作。负责办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做好医疗保险服务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人口统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救助、殡葬等社会事务。承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基层职称、工资、资料台账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派驻服务窗口的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协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开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为群众文体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体活动;负责文体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指导村(社区)文化室工作。协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以农贸市场为主,含农贸市场摊位分配,街道临时摊点整治与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处理好市场纠纷;协助做好圩镇街道、人行道、消防道、公共场所违章搭建物、堆放物清理;协助做好临时性经营场地管理和圩镇广告牌管理;协助整治辖区内脏、乱、差,确保辖区街道、河道、公共场所清洁干净和下水道畅通。协助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防预警、信息报送、发布、灾害调查与评估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等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助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辖区内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承办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公室的便民为民服务项目;为辖区内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能培训、农作物种业、农业品牌推介、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病虫害检测监测防治、农药登记、农用药械服务、耕地质量提升保护、农业机械安全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协助做好辖区内禽兽疾病预防、医疗及疫情测报;协助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木材运输检查管理工作;协助水利工程、农业灌溉、工业用水等服务工作;协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科技项目实施工作;协助推进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田园综合体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退役军人的党建、信息采集和管理、优抚帮扶、拥军优属、保险保障、残疾等级评定、荣誉奖励、就业创业指导、权益咨询、信访、走访慰问、纪念活动等服务工作;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指导村(社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兵役登记初审,管理镇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