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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湛江市麻章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湛麻委办发电〔2021〕9号)施行以来,为我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对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作出了较大贡献。然而,随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手段的信息化、数字化以及上级政策调整,《湛江市麻章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湛麻委办发电〔2021〕9号)已不适应现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需要,迫切需要重新修订。
为完善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体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更好地管理我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充分实现保值增值,助力“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组织重新修订了《湛江市麻章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现将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月10至1月2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1、邮寄信件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三楼3006室(罗予杨)
2、反馈电话:(0759)2732920
联系人:罗予杨
附件:湛江市麻章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湛江市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