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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时间:2023-12-20 21:00:32 来源:湖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告知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湖光镇人民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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