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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救灾生产领域

时间:2023-12-20 21:09:26 来源: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镇级

1


灾害信息员队伍

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同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政府网站 

■公示栏




 √

备灾管理

2

灾后

救助

救助审定信息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政府网站




3

款物管理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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