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规范程序,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证
为了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调整麻章区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做组员,全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民政工作政策性强,牵涉法律、法规以及各个时期政策性文件较多。为了正确处理好工作上问题,破解阻碍民政工作发展的难题,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为全局的学法、用法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我局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普法知识,利用各种会议在干部职工宣讲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政策法规,利用每年清明节期间出动宣传车下村进社区开展殡改政策宣传,向群众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办事程序等,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依法行政管理,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1.依法办理低保、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2021年我局不断健全完善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区低保户家庭收入核查工作,对低保对象经济收入情况进行核查,落实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一是按时完成各项提标和发放任务,提高城乡低保人员低保标准。从2021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从532元/人月提高到551元/人月,城镇低保标准从772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从276元/人月提高到286元/人月,城镇低保补差水平从609元/人月提高到631元/人月。全区在册低保对象2609户,6771人,新增低保对象130户358人,清退64户182人,全区社会发放低保金4129.6万元。二是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2021年1月份起,我区调整特困供养标准,城镇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1280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882元/人月。全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727人,新增特困人员对象15人,清退66人,社会发放特困供养金799.0274万元。发放2021年特困人员丧葬费5人,发放金额2.49万元。三是根据《湛江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湛民[2018]257号)要求,2021年全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730人,发放护理费48.32万元。四是结合我区实际,重新修订《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麻章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湛麻民〔2020〕277号),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流程,严把临时救助领域各风险环节,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人,压实责任,切实防范风险隐患的发生。全区临时救助51人,社会发放临时救助金18.55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人次,救助金额180元。
2.坚持依法管理,民政专项事务服务和行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2068对,离婚登记263对,补领结婚证257对,涉港澳台、涉外婚姻登记9对,并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处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办理收养登记,登记合格率为100%。二是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张挂宣传横幅120条、张贴宣传标语及资料350份;加强巡查打击违规土葬行为,取缔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市场;协助区政府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内坟墓迁移工作。截至11月份,全区火化遗体1083具,火化率76%,清理重点项目用地内坟墓151穴,免除户籍人员殡葬基本服务费用48.85万元。三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及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2021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820元、1110元提高到1883元、1227元,共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50.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1458.3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共有1745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81元,共发放生活补贴380.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共有3736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3元,共发放护理补贴1078.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8人,共补差发放生活费73.2万元。
3.依法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登记。组织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促进社团和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共依法成立登记社会组织7家,依法注销社会组织3家,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128家。
4.坚持改革创新,民政基层治理水平有了新提升。一是积极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指导全区各镇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村务公开基础,全面提升村务公开水平,充分保障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区101个村(居)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已完成。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全区各村(居)对照规范内容、制定程序、工作要求开展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切实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区100个村(居)委会已完成修订任务,提前完成省下达的修订任务。三是顺利推进麻章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麻章区共有3个镇101个村(社区),其中行政村91个,社区9个,均属于2021年村级换届范围。本次换届涉及586个村(社区)干部职数、4500多名村(社区)党员、约30万户籍人口。2020年12月以来,根据省委、市委的部署,我区全面启动100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于2021年4月全部完成全区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村干部平均年龄和学历水平与上届相比实现了“一降一升”,干部队伍素质大大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
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法规的宣传面还不够广;二是民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社会组织严重缺员缺岗,局持有执法证人员少,执法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三是民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区民政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形成人人依法办事的氛围。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做到规范执法,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合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能力。积极开展及参与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专业培训,重点在基本法律知识以及管理和执法的标准规范、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方式等方面加强学习。同时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解决执法人员缺编问题,充实民政执法队伍。
三是加强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建立行政责任制、依法行政考核制、投诉举报制等,确保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报告、按程序操作、按原则执行,逐步实现行政权力阳关运行,行政事项公开透明,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湛江市麻章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