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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雷州半岛灌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公示
湛麻自然资(公告)〔2021〕17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有关规定,由我局组织编制的《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麻章镇之六)》于2021年9月3日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以(湛自然资(规划)〔2021〕244号)批复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成果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因
为了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整合城乡发展空间,优化镇域产业空间布局,拟对麻章区麻章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进行局部调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的有关规定,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在不突破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且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用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但应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将位于麻章区麻章镇调塾村共0.466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内的规划农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并划定为允许建设区,对应将位于麻章区麻章镇调塾村共0.4662公顷允许建设区内的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农用地,并划定为有条件建设区。调整后,麻章区麻章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各项规划约束性指标不突破。
三、规划图件:(见附图)
特此公告。
1.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R01).jpg
2.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R01).jpg
3.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jpg
4.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jpg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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