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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湖光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湖光农场之一)》成果的公告

时间:2021-10-13 17:22:33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湛麻自然资(公告)〔2021〕20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有关规定,由我局组织编制的《广东省湖光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湖光农场之一)》于2021年10月11日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以(湛自然资(规划)〔2021〕263号)批复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成果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批准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文号:《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广东省湖光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湖光农场之一)>的批复》(湛自然资(规划)〔2021〕263号)。

  三、批准时间:2021年10月11日

  四、方案情况:

  本方案将广东省湖光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2.009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湖光农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2150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1770公顷)、建设用地1.7945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2.009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湖光农场,土地利用现状全为农用地2.0095公顷,其中耕地0.6587公顷(含可调整地类)。

  本次规模置换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后,湖光农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不变,各项规划约束性指标不突破。

  五、规划图件:(见附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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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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