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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驾培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驾驶培训经营行为,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净化驾培行业市场环境,切实提高学员培训质量,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决定从7月15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期间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党组书记、局 长 吴 坚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立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乔务
成员由局综合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股、执法监督股、执法中队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运输管理股,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时间及工作重点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22年7月15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
(二)专项行动治理工作重点是:
1.全面复核驾培机构备案条件;2.核查驾培机构招生点,洽理非法招生点;3.打击“黑驾校”、“黑练车点”;4.查处驾培行业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平台备案情况。对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中的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场、教练车、教练员模拟器等的备案审核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的标准和规定,重新排查驾培机构与准入条件是否一致。
(二)全面清查培训学时作假行为。充分利用培训监管平台中异常培训学时监控、培训记录和结业管理等模块,全面清查本辖区驾培机构驾培学时上传情况,安排专人对辖区驾培机构异常学时进行核查,采取有效措施压减异常学时比例,发现“跑马刷学时”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并视严重程度采取将涉事教练员列入“黑名单”、暂停招生、减少招生指标、暂停新增业务、暂停学时上传等措施,相关情况及时抄告公安交警部门,协同合作严治“跑马刷学时”行为。
(三)排查整顿驾培机构招生点。各驾培机构设立或者授权的招生报名点,需汇总填写附表并于7月20日前报送,驾培机构需将学时收费标准备案到主管部门,在招生大厅及各个招生点进行统一公示各招生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招生报名点应在办公场所区域明显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驾培机构盖章的许可证复印件、经营类别、驾培机构基本情况、训练场地址及照片、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信息,并使用标准化合同范本,为社会学员提供规范化报名服务。辖区主管部门对于排查发现非本辖区驾培机构的招生点通报驾培机构属地管理部门和本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四)打击“黑驾校”、“黑练车点”。执法人员要加强对辖区的巡逻检查,发现“黑驾校”、“黑练车点”督促其立即停止非法经营行为,停止招生、培训,退还学员相关费用,对拒不关停或在规定时间内关停不到位的“黑驾校”“黑练车点”,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和违法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联合开展取缔行动,并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五)建立驾培行业重点监管名单。对日常工作中发现存在伪造学时和弄虛作假的驾培机构及计时平台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予以通报约谈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驾驶培训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暂停其培训工作,并通报公安机关暂停受理其考试申请。
(六)严厉打击利用非法教练车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在教练车上安装计时终端设备、不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场所、训练场地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道路训练路线进行训练、教练员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驾培企业要站在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驾培行业维稳风险防控和专项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聚焦当前驾培行业关键问题,重点解決驾培市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风险隐患;
(二)多措并举,保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治驾培行业乱象。加强驾培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驾培机构的招生、培训行为,及时传达驾培行业最新政策,引导广大学员通过合法正规途径报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三)日常监管,强化督导。建立驾培行业联合监管常态化机制,强化监管督导作用。及时曝光本地驾培行业的违法乱象和违规培训、学时造假等行为;
(四)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密切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对于清理黑驾校、黑培训点、非法招生点等工作,主动争取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驾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共同促进我区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联系人:郑裕 联系电话:330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