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首页首页
  • 要闻动态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政务公开
  • 线上服务线上服务
  • 政民互动政民互动
  • 走进麻章走进麻章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23年度 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时间:2024-05-29 15:18:44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湛麻府征通〔2024〕11号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府土审(16)〔2024〕39号

  批准时间:2024年4月7日

  批准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湖光快线北侧、疏港大道东侧(四至范围详见示意图)

  二、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及补偿标准

土地所有权人

总计 (公顷)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林地

园地

草地

麻章镇冯家塘上村冯家塘上经济合作社

1.8195

1.8195

0.4797

/

1.3398

/

/

/

麻章镇调塾村调塾经济合作社

1.8802

1.8802

0.1685

0.0731

1.6195

0.0191

/

/

合  计

3.6997

3.6997

0.6482

0.0731

2.9593

0.0191

/

/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150


备注:1.根据市政府2021年2月10日以湛府通〔2021〕7号公告公布实施的湛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该区片综合地价为150万元/公顷。该批次补偿标准符合湛府通〔2021〕7号公告的规定。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

府规〔2019〕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征地公告的公告期为十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6)〔2024〕39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关闭
智能问答
官方微信
咨询
投诉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