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吴先广:
你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金康路92号住宅楼竣工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核实意见如下:
一、原批建情况
2024年1月3日,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4GG0007471号),同意吴先广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金康路92号建设一幢六层框架结构住宅楼。我局于2024年1月3日出具《住宅楼建筑方案调整的批复》,调整后住宅楼四至:东至东侧建筑物0.93米,南至南侧建筑物2.96米,西至西侧建筑物0.9米,北至北侧建筑物15.03米。框架结构六层,建筑基底面积8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71.63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首层层高4.5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20.5米(不含天面楼梯间2.18米及电梯高度)。二层以上南侧外挑0.5米阳台,北侧外挑1.5米阳台。
二、现实建设情况
该建筑东至东侧建筑物0.93米,南至南侧建筑物2.96米,西至西侧建筑物0.9米,北至北侧建筑物15.03米。框架结构六层,建筑基底面积8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71.63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首层层高4.5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20.50米(不含天面楼梯间高度2.18米及电梯高度)。二层以上南侧外挑0.5米阳台,北侧外挑1.5米阳台。
三、核实意见
(一)该住宅楼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4GG0007471号)的要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二)该住宅楼为六层框架结构,基底面积8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71.63平方米。
(三)请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的资料。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