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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王武鸿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金康路第8号地住宅楼竣工规划核实意见

时间:2025-02-12 11:02:06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王武鸿:

  你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金康路第8号地住宅楼竣工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核实意见如下:

  一、原批建情况

  2021年11月19日,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100203号),同意王武鸿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金康路第8号地建设一幢六层框架结构住宅楼。住宅楼四至:东至东侧建筑14.93米,南至南侧建筑1.2米,西至西侧围墙2米,北至北侧建筑1.2米。基底面积10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27.09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面积)。框架结构六层,首层层高3.8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19.8米(含天面电梯间、楼梯间高度4米)。二楼以上东侧外挑1.5米阳台,西侧外挑1米阳台(部分封闭)。

  二、现实建设情况

  该建筑东至东侧建筑14.92米,南至南侧建筑1.2米,西至西侧围墙2米,北至北侧建筑1.2米。基底面积10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27.09平方米(含天面层面积)。框架结构六层,首层层高3.8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19.8米(含天面电梯间、楼梯间高度4米)。二楼以上东侧外挑1.5米阳台,西侧外挑1米阳台(部分封闭)。

  三、核实意见

  (一)该住宅楼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100203号)的要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二)该住宅楼为六层框架结构,基底面积10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27.09平方米(含天面层面积)。

  (三)请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的资料。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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