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广东广垦东方剑麻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润康食品有限公司:
你们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市麻章城区疏港大道西侧、金园西路东侧新建湛江市麻章区禽类屠宰加工项目规划核实资料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核实,意见如下:
一、规划审批与实际建设情况
我局于2024年6月24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4GG0083443号)及《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广垦东方剑麻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润康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麻章城区疏港大道西侧、金园西路东侧新建湛江市麻章区禽类屠宰加工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麻)〔2024〕188号)批准了该项目的建筑方案。2024年11月28日我局核发《广东广垦东方剑麻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润康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麻章城区疏港大道西侧、金园西路东侧新建湛江市麻章区禽类屠宰加工项目建筑方案调整的批复》(湛自然资(麻)〔2024〕354号)同意该方案进行调整。2025年1月23日我局核发《广东广垦东方剑麻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润康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麻章城区疏港大道西侧、金园西路东侧新建湛江市麻章区禽类屠宰加工项目建筑方案调整的批复》(湛自然资(麻)〔2025〕28号)同意该方案再次进行调整。
(一)总建筑面积。
规划批准:湛江市麻章区禽类屠宰加工项目总面积11690.32平方米。
实际建设:湛江市麻章区禽类屠宰加工项目总面积11690.32平方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1#待宰车间
规划批准:基底四至为东至东侧围墙20.42米,南至南侧道路红线27.23米,西至西侧2#待宰车间12米,北至北侧现状厂房一30.45米。钢结构二层,基底面积1024.18平方米,建筑面积2408.36平方米,建筑高度10.3米(从自然地坪到屋檐高度),内外地台高差0.3米。
实际建设:基底四至为东至东侧围墙20.42米,南至南侧道路红线27.23米,西至西侧2#待宰车间12米,北至北侧现状厂房一30.45米。钢结构二层,基底面积1024.18平方米,建筑面积2408.36平方米,建筑高度10.3米(从自然地坪到屋檐高度),内外地台高差0.3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三)2#待宰车间
规划批准:基底四至为东至东侧1#待宰车间12米,南至南侧围墙11.25米,西至西侧3#待宰车间12米,北至北侧现状厂房一30.48米、5#6#待宰车间30米。钢结构一层,基底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高度10.3米(从自然地坪到屋檐高度),内外地台高差0.3米。
实际建设:基底四至为东至东侧1#待宰车间12米,南至南侧围墙11.25米,西至西侧3#待宰车间12米,北至北侧现状厂房一30.48米、5#6#待宰车间30米。钢结构一层,基底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高度10.3米(从自然地坪到屋檐高度),内外地台高差0.3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四)3#待宰车间
规划批准:基底四至为东至东侧2#待宰车间12米,南至南侧围墙12.37米,西至西侧用地红线34.75米,北至北侧5#6#待宰车间12米。钢结构一层,基底面积2160平方米,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建筑高度10.3米(从自然地坪到屋檐高度),内外地台高差0.3米。
实际建设:基底四至为东至东侧2#待宰车间12米,南至南侧围墙12.37米,西至西侧用地红线34.75米,北至北侧5#6#待宰车间12米。钢结构一层,基底面积2160平方米,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建筑高度10.3米(从自然地坪到屋檐高度),内外地台高差0.3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五)5#6#待宰车间
规划批准:基底四至为东至东侧现状厂房一13米,南至南侧2#待宰车间30米、3#待宰车间12米,西至西侧8#消防水池/水泵房12米,北至北侧规划9#厂房47.32米。钢结构二层,基底面积2520平方米,建筑面积5220平方米,建筑高度10.3米(从自然地坪到屋檐高度),内外地台高差0.3米。
实际建设:基底四至为东至东侧现状厂房一13米,南至南侧2#待宰车间30米、3#待宰车间12米,西至西侧8#消防水池/水泵房13.05米,北至北侧规划9#厂房47.32米。钢结构二层,基底面积2520平方米,建筑面积5240.2平方米,建筑高度10.3米(从自然地坪到屋檐高度),内外地台高差0.3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六)8#消防水池/水泵房
规划批准:基底四至为东至东侧5#6#待宰车间12米,南侧为空地,西至西侧用地红线12.11米,北侧为空地。框架结构一层,基底面积40.88平方米,建筑面积81.76平方米,建筑高度5.8米(从自然地坪到女儿墙高度),内外地台高差0.3米。
实际建设:基底四至:东至东侧5#6#待宰车间13.05米,南侧为空地,西至西侧用地红线12.86米,北侧为空地。框架结构二层,基底面积40.88平方米,建筑面积81.76平方米,建筑高度7.3米(从自然地坪到女儿墙高度),内外地台高差0.3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核实意见
(一)广东广垦东方剑麻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润康食品有限公司新建湛江市麻章区禽类屠宰加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4GG0083443号)的要求,同意该新建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二)该项目建筑基底面积7725.0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1690.32平方米。
(三)请你们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必须向湛江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