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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冯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冯上村冯上股份经济合作社、冯下村冯下经济合作社和冯中村冯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作为湛江北动车运用所新增项目用地,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位于669县道北侧,冯村村西侧(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示意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8808公顷(13.21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8日。
五、工作安排:自公告之日起,由麻章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
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区有关标准,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联系人:冼明照,联系电话:0759-330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