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梁木:
你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瑞康三横路7号加建住宅楼竣工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核实意见如下:
一、原批建情况
2024年2月27日,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4GG00025441号),同意梁木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瑞康三横路7号加建一幢第二至六层框架结构住宅楼。住宅楼四至:东至东侧建筑物1.0米,南至南侧建筑物13.89米,西至西侧用地红线1.0米,北至北侧建筑物4.0米。加建框架结构第二至六层,加建建筑基底面积88平方米,加建建筑面积551.83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二至六层层高3.2米,加建建筑高度16.0米(不含天面层高度)。二层以上南侧外挑1.5米阳台,北侧外挑1.0米阳台。
二、现实建设情况
该建筑东至东侧建筑物1.0米,南至南侧建筑物13.89米,西至西侧用地红线1.0米,北至北侧建筑物4.0米。加建框架结构第二至六层,加建建筑基底面积88平方米,加建建筑面积551.83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二至六层层高3.2米,加建建筑高度16.0米(不含天面层高度)。二层以上南侧外挑1.5米阳台,北侧外挑1.0米阳台。
三、核实意见
(一)该加建住宅楼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4GG00025441号)的要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
(二)该加建住宅楼加建第二至第六层框架结构,加建建筑基底面积88平方米,加建建筑总面积551.83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
(三)请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规划核实验收的资料。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