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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苏桂玲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金康路北侧瑞苑小区第9号新建住宅楼竣工规划核实意见

时间:2025-06-27 11:18:53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苏桂玲:

  你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金康路北侧瑞苑小区第9号新建住宅楼竣工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核实意见如下:

  一、原批建情况

  2023年8月24日,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300060号),同意苏桂玲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金康路北侧瑞苑小区第9号建设一幢框架结构六层住宅楼。住宅楼四至:东至东侧建筑物1.02-1.05米,南至南侧建筑物4.0米,西至西侧建筑物0.5米(退让用地红线0.5米),北至北侧建筑物13.95米。建筑基底面积9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17.21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首层层高3.8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19.8米(不含天面楼梯间2.18米)。二层以上南侧外挑1.0米阳台,北侧外挑1.5米阳台。

  二、现实建设情况

  该建筑东至东侧建筑物1.02-1.05米,南至南侧建筑物4.0米,西至西侧建筑物0.5米(退让用地红线0.5米),北至北侧建筑物13.95米。建筑基底面积9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17.21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首层层高3.8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19.8米(不含天面楼梯间2.18米)。二层以上南侧外挑1.0米阳台,北侧外挑1.5米阳台。

  三、核实意见

  (一)该住宅楼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300060号)的要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

  (二)该住宅楼为六层框架结构,基底面积9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17.21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

  (三)请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规划核实验收的资料。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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