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苏桂玲:
你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金康路北侧瑞苑小区第9号新建住宅楼竣工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核实意见如下:
一、原批建情况
2023年8月24日,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300060号),同意苏桂玲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金康路北侧瑞苑小区第9号建设一幢框架结构六层住宅楼。住宅楼四至:东至东侧建筑物1.02-1.05米,南至南侧建筑物4.0米,西至西侧建筑物0.5米(退让用地红线0.5米),北至北侧建筑物13.95米。建筑基底面积9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17.21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首层层高3.8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19.8米(不含天面楼梯间2.18米)。二层以上南侧外挑1.0米阳台,北侧外挑1.5米阳台。
二、现实建设情况
该建筑东至东侧建筑物1.02-1.05米,南至南侧建筑物4.0米,西至西侧建筑物0.5米(退让用地红线0.5米),北至北侧建筑物13.95米。建筑基底面积9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17.21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首层层高3.8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19.8米(不含天面楼梯间2.18米)。二层以上南侧外挑1.0米阳台,北侧外挑1.5米阳台。
三、核实意见
(一)该住宅楼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300060号)的要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
(二)该住宅楼为六层框架结构,基底面积9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17.21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
(三)请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规划核实验收的资料。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