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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湛江市麻章区委社会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雇用1名后勤服务人员。为确保雇用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雇用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雇用岗位及名额
本次雇用的后勤服务人员主要负责湛江市麻章区委社会工作部后勤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雇用 岗位 | 雇用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 年龄 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湛江市麻章区委社会工作部后勤服务人员 | 1人 | 应届毕业生 大学本科 学士学位 | B0203金融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持有有效的C1及以上的驾驶证 |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计算截至2025年8月8日);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考指南),大学本科学历及获得学士学位,B0203金融学类专业(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需于2025年8月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持有有效的C1及以上的驾驶证;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7.符合拟雇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存在失信失德行为的;
6.与湛江市麻章区委社会工作部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雇用程序
此次雇用工作由湛江市麻章区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和监督。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雇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视报名的实际情况)、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麻章区政通东路6号湛江市麻章区委社会工作部二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759-2711533。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湛江市麻章区委社会工作部雇用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驾驶证等,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雇用条件,由湛江市麻章区委社会工作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视报名的实际情况将组织笔试或综合测试。
(三)考试方式。
1.笔试。考生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后,若雇用岗位报名人数在1:15的比例以上时,增设笔试环节;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雇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根据考官打分取平均分所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笔试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雇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轮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察。考察由湛江市麻章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雇用岗位人数不足的,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雇用及待遇
1.雇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和程序办理雇用手续,由雇用对象与我部签订劳动合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受雇用人员的工作服从我部统一管理。雇用期间,每年对雇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雇用人员,我部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解除雇用合同;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雇用合同。雇用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2.待遇。雇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麻章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湛江市麻章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