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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时间:2026-01-22 16:31:42 来源:本网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每年春季及冬季为森林火灾高发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范围:麻章区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间、禁火范围,禁止以下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禁火期内,区人民政府可在森林防火区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佩戴专用标志,对进入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五、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火情举报电话:12119。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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