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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1-25 08:56:34 来源:本网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材料

 

 

关于区九届人大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1230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冯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九届人大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区九届人大次会议后,区政府收到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代表提出的议案转建议1件、建议33(含闭会期间1件,共计34件。经过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全部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100%。从代表反馈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建议办理结果大致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8A类),约占建议总数23.5%。其中:

1.蔡吴英等代表在《关于加强蔡屋村至盐坡闸口路段防汛建设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6号)中提出,作为载运抢险物资车辆必经之路的蔡屋村口至盐坡闸口防汛道路还未动工建设,要求区政府尽快解决道路建设问题。湖光镇政府高度重视该工程建设,11月4日实现项目动工,里程约 1.728公里,总投资约290万元,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 20Km/h,现已完工,有效解决了附近村民出行、农副产品运输和应急物资运输困难。

2.何世金等代表在《关于定期检测晨鸣排污管道沿线村庄地下水质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18号)中提出,要求加强对晨鸣污水排放的监测,确保管道沿线村庄饮水安全。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对接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村民的迫切诉求,经了解,得悉该局每季度至少抽取一次晨鸣排放污水样本进行检验,并将季度监测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开。

3.罗湛等代表在《关于增加定期清理金康西路排洪沟垃圾次数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21号)中提出,要求增加金康西路(省道S374路段)排洪沟垃圾清理次数,防止因此产生的雨天积水引发交通事故。省道S374及其排洪沟清理维护属市交通运输局职能,区城综局现场查实后,一边对接市交通局争取尽快完成排洪沟清理,一边迅速完成了公路外沿线两侧生活垃圾清理,有效保证了交通安全和周边环境卫生。自7月起,区城综局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人员定期开展该路段两侧的垃圾清理工作。市交通局收到我区反馈情况后,也表示将加大该路段排洪沟的清洁力度。

4.吴妃森等代表在《关于洋村东与洋村西坡地争议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27号)中提出,洋村东与洋村西坡地争议一直未能给予有效解决,要求区政府派驻工作组妥善解决。据区自然资源局核查,早在太平区公所于1985年4月17日发出的《太平区公所关于调洋张东村与西村争议土地使用权的仲裁书》(湛太裁字(85)第6号)中,已对该争议坡地作出仲裁并明确具体位置和分界线,但双方不认可该仲裁结果并继续产生纠纷。区政府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动员有关群众完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依照此前仲裁结果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一揽子解决争议。

5.林永培等代表在《关于要求清理体村那顺水库排洪闸口的违建障碍物围堤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32号)中提出,部分养殖户在湖光镇体村那顺水库排洪闸口违规筑围养殖,严重影响水库排洪,要求拆除违建围堤恢复闸口原状。据了解,该养殖户于2020年3月在水库排洪闸口筑围堤约50米,湖光镇政府随后对其发出停止养殖通知书,目前正在与区农水局协商解决拆除围堤工作经费,近期可启动拆除工作,回复闸口原状。

6.何世金等代表在《关于要求解决太通路塘东段与五个农田机耕路接口坡度过大问题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闭会1号)中提出,太通路跨塘东村委会路段与农田机耕路面的落差较大,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要求减少塘东路段五个机耕路与太通路接口落差。区交通局收到建议后,及时对以上路段进行实地勘察,将上述平交口的改造工作纳入麻章区县道X805 线通明至太平段改造工程的变更项目,工程已于今年8月上旬完工,为附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

7.叶桂英等代表在《关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切实解决“买得值”问题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14号)中提出,要求统一政府执行购买社会服务办法,全面核查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底数,实行实名制和绩效管理。经区人社局统计,全区聘用编外人员共708人已全部建立实名制台账;针对编外聘用人员工资过低且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经区委研究决定,全区各单位的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最低标准提高为2600元/月。同时,为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我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招聘程序,加强该队伍的绩效考核管理,切实提高编外聘用人员的服务质量。

8.陈文辉等代表在《关于加快统筹规划区工人文化宫、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30号)中提出,我区工人、青少年和妇女儿童活动阵地薄弱,要求加快统筹规划区工人文化宫、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经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我区“一宫两中心”已纳入麻章区“十四五”规划初步方案,拟选址在潮发路南侧、子民路东侧约3.06公顷地块,该地块的现行城市控规为文化设施用地,现状开发强度较低,各方面条件较为符合。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共16B类),约占建议总数47%。其中:

1.颜荣生等代表在《关于在麻章城区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建议》(九届五次会议建议4号,重点建议)中提出,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建议在麻章镇城区范围新设立瑞云、西城2个街道办事处。今年4月,麻章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简称“镇改街”工作)启动,区民政局加强对“镇改街”工作的政策法规收集和业务学习,并偕区委组织部和麻章镇赴茂名市学习交流,经不断努力,“镇改街”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麻章区麻章镇行政区划调整初步方案(草案)》(含两套备选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审核;二是麻章城区调整前后行政区划对比图出炉;三是成立麻章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接下来,区政府将积极争取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支持,按照我区“镇改街”实施方案和申报条件,全力完成“镇改街”申办工作。

2.叶桂英等代表在《关于要求解决湛江市麻章区花卉产业园土地流转等问题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10号,重点建议)中提出,建议尽快成立麻章区花卉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号花卉产业园的土地流转等问题,保障产业园建设稳步推进。为加强麻章区花卉产业园创建工作,区政府于2018年7月5日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领导小组,多次组织有关自然村协商新的土地租赁协议,现已明确承包各村土地合计910.22亩,其中,大路前村370.705亩,甘林村251.1亩,林屋村235.825亩,水塘村26.178亩,南畔村26.408亩。但林屋村和大路前村因内部矛盾尚未完全化解,续租协议暂未全部签订,麻章镇政府已将续约租金拨付赤岭村委会,争取尽快全面签订土地续租协议。区政府将继续推进花卉产业化发挥规模效益,带动周围花农致富增收,用事实教育并引导村民积极签订土地续租协议,自愿加入建设,高质量打造粤西地区最大花卉集散地和交易中心。

3.冯俊怡等代表在《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区“三线”改造工作的建议》(九届五次会议建议2号)中提出,按照《麻章区“三线”整治实施方案》,分两年完成城区“三线”问题整治。区科工贸局多次对接辖区各通讯运营商和区创文办,在不降低现有通讯条件和有效提高城区创文效果的前提下,选择农垦银海小区片区与民乐步行街片区作为“三线”整治试点,现已完成项目招标,即将动工,预计在2021年1月底前可完成以上片区“三线”整治,为全面完成整治带好头。

4.傅秀南等代表在《关于加快麻章区公建民营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的建议》(九届五次会议建议3号)中提出,部分村卫生站尚未建成或建设位置不理想,要求科学选定卫生站选址加快完成建设。我区共需建设公建民营卫生站91间,现已建好70间,其中,40间已具备水电设施和驻站医生,另外30间暂未通水电和配备医生,今年以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卫生站建设推进力度,安排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建设,其余21间卫生站正在确定项目选址,在实建设用地后可动工建设。

5.余光辉等代表在《关于安装湖光岩风景区外环道路路灯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5号)中提出,湖光岩风景区外环道路没有路灯,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要求完善景区周边路灯设施。据了解,2020年6月,我区和市城综局签订《市政设施事权移交管理协议书》后,区城综局负责城区内红线宽度25米以下市政道路路灯的维护管理,该局主动对接市城综局等相关部门,目前已将湖光岩风景区外环道路路灯安装计划上报,争取纳入2021年度湛江市区市政建设计划,待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可组织实施。

6.邓艳红等代表在《关于解决湖光镇塘北村西河闸口排洪问题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7号)中提出,海军农场在西河闸口边开挖鱼塘搞水产养殖,闸口排水口因此堵塞并造成洪涝灾害,要求区政府解决闸口排洪问题。区政府分管领导、湖光镇和区农水局多次就此问题与驻地部队商讨解决方案,但海军农场长期以来与周边村庄存在土地纠纷,区政府提出的解决方案暂未与部队协商一致,目前,区农水局正在与驻地部队作进一步沟通协商,争取部队支持妥善解决排洪口堵塞问题。

7.彭保琳等代表在《关于解决村级民营卫生站医务人员配备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8号)中提出,湖光镇公建民营卫生站医护人员未能到位,无法有效发挥卫生站效用,要求解决医务人员进站驻点问题。经区卫健局调查发现,我区现有乡村医生队伍老龄化和各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和助理医师短缺,造成了建成的村卫生站无法有效运营,区卫健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引导正在执业的乡村医生前往公建民营村卫生站开诊,同时加大各镇卫生院医师引进和培训力度,以期在未来有效壮大乡村医生队伍力量,改善其年龄结构。

8.洪君等代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落实主体监管责任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13号)中提出,我区民办市场还存在卫生状况差、经营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将上述市场的管理运营成效纳入相关镇、村、社区绩效考核内容。麻章镇联合区创文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综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压实各村(社区)监管责任,补齐了现阶段的工作短板。未来,镇政府将与各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将食品安全执法、街道秩序执法和做通群众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多管齐下,做好农贸市场监管工作。

9.吴井利等代表在《关于修建省道373线新圩路段水泥公路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9号)中提出,省道S373线湖光镇新圩路段并未包含在全线升级改造范围内,要求升级改造该路段。据了解,该路段建设管养权归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管理中心,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对接市公路事务管理中心后了解到,该路段列入渝湛高速雷州支线进行建设,区交通局将保持与市局的沟通,争取尽快完成路段升级改造。

10.叶桂英等代表在《关于加强我区基层卫生院建设与管理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16号)中提出,各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条件较薄弱,疫情防控能力有限,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加快人事薪酬改革和引进人才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力量。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区有关单位的努力下,麻章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和基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于今年正式启动,其中,麻章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现已完成基本方案设计,基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已经挂网公开招标;自2019年起,区政府多次就区卫健局提交的《麻章区乡镇卫生院人事薪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审核,在该方案实施后可有效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和引进从未停歇,配合开展全科医生培训接近100名、年均参与培训学习300人次、5至10名医务人员完成继续医学学历教育,另与40名学生签订了定向医学生免费培训定向就业协议书。

11.陈赤玖等代表在《关于支持建设太平镇干部周转房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19号)中提出,太平镇有近一半的干部职工没有宿舍,要求市、区财政统筹解决资金,建设“只住不售、循环使用”的公有干部周转房。鉴于今年市、区财政比较紧张的形势,太平镇政府先行解决选址问题,选定太平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原太平法庭)空地作为干部周转房建设用地,用地问题已基本解决,在配套资金解决后可启动项目建设。

12.金春江等代表在《关于解决农村面上水利设施建设维护资金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22号)中提出,要求区财政每年安排每镇面上水利资金100万元用以修复和灌溉设备。由于区财政力量有限,2015年起区财政不再固定安排预算内水利资金,且中央、省、市水利资金重建设,轻管护,没有形成稳定投入和长效管护机制,农村面上水利工程因管护经费不足而产生的安全隐患加大。区政府多次对接上级有关单位争取涉农资金和水利资金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团体投入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对有关项目进行有效整合,让有限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益。未来,在税收状况持续好转的前提下,争取在年度预算中重新安排水利专项资金,为农村灌溉水利设施管理和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13.吴坚等代表在《关于解决新坡水厂建设工程PPP项目终止后的前期工作费用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24号)中提出,鉴于新坡水厂PPP项目按合同约定所做的前期工作已事实发生,要求对前期工作成果进行核查并解决其工作费用。原区水利局先后组织实施并与建设方签订了《项目建议书》等系列合同,总额201.81万元。2016 年9月,因水务一体化政策变化,项目停工。为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区政府计划分期支付前期工作经费,目前已累计支付46.56万元,其余155.25万元将按计划完成支付。

14.邓秀球等代表在《关于麻章区原郊委宿舍大院既有住宅增装电梯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28号)中提出,麻章区原郊委宿舍未安装电梯,给大部分老同志进出造成很大不便,要求尽快为大院内符合条件的宿舍楼安装电梯。区机关事务局按照《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正在研究成立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原郊委宿舍的电梯增设工作,区政府成立协调小组,对大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做出整体规划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规划报批手续,并尽量争取集中时间施工。

15.彭风英等代表在《关于要求拆除位于湖光镇铺仔圩湖南街危房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29号)中提出,原区房管局在湖光镇铺仔圩湖南街的几间危房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尽快拆除。据了解,以上房屋房龄近百年,原区住建局于2009年前后曾对之进行墙体翻新和屋面更换,但未能彻底排除安全隐患,该局已安排人员对房子进行安全评估,计划于2021年春节前拆除危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16.郑海江等代表在《关于要求尽快解决麻章瑞云北路南亚丽都小区门前车辆严重堵塞人行道(325国道两边)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31号)中提出,麻章南亚郦都小区门前的325国道两侧人行道被私家车占道导致堵塞,要求解决该路段人行道被占用的问题。经区交警大队实地考察,建议提出的“人行道被私家车堵塞”调查情况如下:南亚郦都小区门前并未设置人行道,但确实存在车辆违停占用过道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南亚丽都小区车位供需矛盾大,没有停车位的住户和来往车辆只能将车辆停在小区周边国道,区交警大队一直保持较大的执法力度,并对接南亚郦都小区完善停车位规划,缓解供需矛盾。

(三)政策依据或区财政力量薄弱,所提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共10件(C类),约占建议总数29.5%。
    1.吴坚等代表在《关于在麻章中心城区周边统一规划汽车维修档口集中管理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11号,重点建议)中提出,要求在中心城区周边规划约8-10亩用地,把麻章中心城区138间汽车维修档口集中到该处经营管理。区交通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和麻章镇等单位认真研究,认为中心城区周边的国土空间规划尚未确定,暂时未能规划此类商业用地,且汽修企业或个体户选择何处经营属于市场行为,政府可以引导但不能强制其选择经营地点,在麻章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区政府将根据城区发展实际对商业集聚类型予以科学引导。

2.冯俊怡等代表在《关于购买村(社区)“两委”干部“五险一金”的建议》(九届五次会议建议1号)中提出,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偏低,建议为村(社区)“两委”干部购买“五险一金”。经区委组织部了解,目前全市仅赤坎、霞山和开发区为全职从事居民社区工作的“两委”干部购买社保。目前,我区大部分社区为涉农社区,村级干部流动性大且非全职开展工作,暂不适宜统一购买社保。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优化问题,我区离任时达到退休年龄且任职时间累计在9年以上的“两委”干部补贴标准在全市排名第一,对任职时间9年以下的离任干部也将发放相应补贴,且大部分村干部住房均有保障,也普遍购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总体来看,我区村(社区)“两委”干部保障走在全市前列。接下来,区政府将加强村干部履职管理和财政资金投入,让忠诚、干净、担当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工资待遇得到进一步提升。

3.孙立昆等代表在《关于建立基层武装工作激励机制的建议》(区九届代表建议12号)中提出,我区基层武装工作缺乏经费保障,要求建立基层武装工作激励机制。区政府历来重视基层武装工作建设,在收到区人武部《关于申请人武部正规化建设经费的请示》后,区政府对照中央和省财厅关于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政策精神,在年度100万元预算内保障了人武部日常工作开展,待经济形势好转后再进一步保障有关工作。

4.洪君等代表在《关于适当提高麻章基层卫生院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议案转建议15号)中提出,目前麻章区各镇卫生院待遇较低,难以吸收和留住人才,要求将麻章区基层卫生人员公积金基数提高到工资的12%。根据区政府会议纪要(〔2012〕12号)及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5〕7号)精神,2015年4月起全区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调整公积金缴存标准为12%,但各镇卫生院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需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收支情况在公积金缴存标准内自行调整缴存比例并报区政府审定。

5.陈明希等代表在《关于提高村委会(社区)退休干部待遇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17号)中提出,太平镇村委会(社区)退休干部工资过低,要求提高到每月2000元以上。据了解,当前我区村委会(社区)退休干部达到退休年龄且任职时间累计在9年以上的每月补贴有800至1555元,平均水平为1178 元/月,补贴标准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第一位,区政府将根据工作实际合理提高村委会(社区)退休干部补贴。

6.卢锦盛等代表在《关于调整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20号)中提出,2018年《麻章区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已逐渐显示出局限性,要求作出修订以完善税收分配机制。据了解,镇级2017年—2019年经费预算安排年均增长约30%,增长幅度远比区级高,区财政每年除将非税核拨部分经费由各镇使用外,还负担了各镇人员工资和各项行政工作费用,目前市内其他县(市、区)每年的乡镇经费补助大都在300万元以下,而我区各镇经费补助收入都超过300万,说明区财政在能力范围内对各镇的税收分配倾斜是足够的,今后将根据税收增长情况对分配机制予以合理调整。

7.吴坚等代表在《关于解决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四个全面”绩效奖金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23号)中提出,要求将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纳入区“四个全面”绩效考核范围,由区财政按照其工资比例发放绩效奖金。根据我区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方案及发放标准,公益二类、三类事业单位给予发放标准,由单位自筹发放奖励金。据了解,市内其他县(市、区)均未直接核定发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四个全面”考核奖励金,仅给予标准,由单位自筹发放。因此,我区参照市直机关及其他县(市、区)做法,暂未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纳入财政发放,在区财政力量逐步增强且具备调整条件后,区政府将研究如何落实该事项。

8.邱庆东等代表在《关于将湖光农场居民生活垃圾处置纳入麻章区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治理体系的建议》(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25号)中提出,要求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将湖光农场居民生活垃圾处置纳入麻章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统一处置。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文件精神,湖光农场生活垃圾处理主体责任属湖光农场,区城综局据此建议按原渠道解决湖光农场生活垃圾处理经费,区政府将继续争取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切实减轻农场生活垃圾处理负担。

9.陈妃立等代表在《关于要求镇级在编事业干部、职工的工资及各项津贴纳入区财政局核拨的议案》(区九届五次会议建议26号)和余玲等代表在《关于要求镇级在编事业干部、职工的工资及各项津贴纳入区财政局核拨的议案》(区九届五次会议议案转建议33号)中均提出,全市其他县(市、区)镇级核拨工资事业编制干部和职工都纳入县(市、区)财政拨付,要求我区照此办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各镇自收自支人员经费由单位自筹资金发放。区政府每年对各镇的经费投入增长较快,且优先用于在编事业人员增资、镇每年人大例会、治安维稳等方面,各镇可调剂资金用于提高在编事业干部工资待遇。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支缺口不断增大,区政府将根据本级财力增长状况,合理划分区镇税收分成比例,尽可能地提高在编事业干部待遇。

二、主要做法

(一)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照建议内容逐条提出具体工作指导意见和办理要求,明确主要办理单位和配合单位,有效压实了责任;区分管领导结合年度重点项目分工,及时协调建议解决难题,有效推动了议案和建议办理。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督办、业务股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注重沟通联系提高办理质量部分建议办理周期长,情况较复杂,单靠牵头单位难以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区政府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职能部门支持,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答复意见及相关要求,协调工作步调,促进建议办理准确、及时、到位。二是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的联系,部分建议事项的职能属于市直机关,区承办单位在积极做好沟通协调的基础上,争取对方予以资金或纳入建设计划等方面支持,全力争取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因政策上限制等暂时无法解决的事项,积极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

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办理效率区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坚持全程跟踪督办。办理过程中,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工作安排、任务落实和办理进度,防止前松后紧、仓促答复。

三、存在问题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有效监督下,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积极履职、扎实工作,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的建议重视不够,过分强调客观困难和条件限制因素,对部分职能属于市直单位的事项未能积极主动地对接沟通办理成效不高二是部分承办单位不注重与人大代表沟通,在办理过程中未能很好地及时征询代表的意见,办理结果与人大代表的期待存在明显差距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存在畏难情绪,未能根据本单位职责积极主动地承办相应建议,在申请工作经费、开展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中效率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

    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镇各单位继续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主要做好以下两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过程中的主体责任意识,对重视不够、办理拖延、沟通不畅、办理质量欠佳的单位进行问责,确保建议办理效率明显提高。二是加强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督促承办单位充分了解人大代表诉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代表期待的契合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区政府主要工作职责,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麻章高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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