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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

时间:2023-01-03 10:41:41 来源:本网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后,区政府收到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建议38(含议案转建议14),其中,一次会议建议5件,二次会议建议33。经过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已形成议案办理方案,全部建议已办理完毕,办复率100%。从代表反馈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概况如下:

一、结合民生实事项目全力推进议案办理

刘成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麻章河的生态修复打造亮丽麻章区人民公园提升城市品位的议案》是本届人大一次会议确立的议案。该议案涉及打造城市生态公园、高品质都市休闲带、麻章滨水都市中心、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粤西设计文化教育中心、和谐麻章等内容,经综合考虑,以麻章镇为实施主体,区城综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水局、区文广旅体局等单位配合,结合今年区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借建设麻章区人民公园契机,争取先完成“打造城市生态公园”的目标。

在麻章镇提交议案办理方案后,区政府组织多部门前往实地调研,统筹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但目前项目建设存在以下困难:一是项目用地规划未批复。该议案原计划以麻章区第一中学南侧为起点,以鸭曹干渠两侧河岸为主要区域,投资1亿元,建设占地约500亩的多功能城市生态公园,但此前我区上报的关于该区域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尚未批复,最新国土空间规划暂未下达,因而无法明确该项目用地用途。二是项目建设资金较大,筹措困难。受疫情影响,区财政难以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加上该项目不完全符合上级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申请较为困难。三是项目用地现状类型难调整。项目用地范围存在大面积基本农田和水田,受国家关于耕地保护的政策限制,非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不得随意调整占用基本农田,且水田占补平衡费和建设用地报批费高达100万元/亩,建设成本较高。四是项目用地权属复杂。沿线村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较复杂,签订项目用地租赁或征收协议有一定困难。

区政府将继续协调解决区人民公园存在问题,争取尽快解决用地与资金问题,启动项目建设。

二、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11件(A类),约占建议总数28.9%。其中:

(一)简荣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麻章政通居委会所辖范围门牌问题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2号)是重点建议,由区公安分局主办。2019年以来,该局共采集麻章镇主城区房屋建筑标准地址信息并录入广东省人口管理平台系统数据112952条,为辖区门楼牌安装打下基础。根据全省工作部署,门楼牌安装工作已纳入2022年度“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及全省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进行考评,该局制定了《麻章区公安机关“粤居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麻章区门楼牌制作及安装工作方案》,目前已基本完成政通居委会的门牌安装,在此基础上,该局计划在2023年争取预算资金,为麻章主城区已采集标准地址的实有房屋先行统一制作、钉装门楼牌,并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二)陈承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造甲河纳入区级管理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10号)属于重点建议,由区农水局主办。该局组织指导镇农业办、水管所编制修复施工方案,按照抢险程序组织施工,于826日完成抢修工作,修复破损堤岸和缺口长度约15米,回填土方498.82m³,完成浆砌砖挡墙基础,有效防止河水再灌入附近农田,切实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该局根据辖区河长制工作实际,将造甲河列入区级管理,于2023年委托第三方对太平镇造甲河实施河道常态保洁管理,清除河岸护坡垃圾杂草等,保障河道畅通。

(三)徐锦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太平镇雷湖快线六坑村委会路段交通灯的议案》(区十届一次会议议案转建议1号)由交警麻章大队主办。我区自2021年起即就该问题协商市交投公司、市交警支队和市城综局,经努力,雷湖快线六坑村委会路段已于202111月安装了临时交通指挥灯,交警麻章大队将继续对接市直有关单位,争取进一步完善该路段的交通安全有关设施。

(四)洪小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我区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12号)由区民政局主办。该局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投入250多万元,开展3个镇级敬老院的公建民营升级改造工作,其中麻章镇敬老院的升级改造工作得到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列为全市示范点。目前镇村两级敬老院拥有养老床位730张,管理人员25人;安康养老院拥有床位100张,管理人员32人,是湛江地区唯一一家星级养老院。以黄外社区长者饭堂、南亚郦都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示范点,陆续投入70多万元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区80%村委会已建有老人活动场所。目前,我区实现为全区60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的目标。20225月,麻章区麻章区智慧乐龄社区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提供智慧居家服务、生活照料、日间托管、长期托养、临时托养、家政服务、助餐配餐、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服务。以上措施,有力兜稳兜牢了老年人生活保障的底线,传递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爱护。

(五)彭哲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缮湖光中心小学旧县校区2号教学楼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2号)由区教育局主办。该局于7月调研该小学旧县校区后,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校舍安全保障》(湛财教〔2021136号)下达的资金中申请28万元对该校区教学楼进行修缮,区政府已批复同意该申请,目前正在进行财政审核,预计年内可以动工。

(六)吴伦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补充太平镇农村小学教师的议案》(区十届一次会议议案转建议3号)由区教育局主办。该局根据太平镇教师缺编状况,统筹21名教师到该镇各小学(校区),并安排20名以上的2022年新招聘教师充实该镇教师队伍,有效补充了太平镇小学教师队伍力量。

(七)叶美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挖掘和保护湖光交椅岭雷州山羊品种的议案》(区十届一次会议议案转建议4号)由区农水局主办。自2020年起,该局鼓励广东交椅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积极申报省级雷州山羊保种场,于2021年成功获得省农业农村厅认证,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该品种培育和推广,目前位于广东海洋大学的雷州山羊保种场已基本完工,将依托海大和该场资源,继续做大做强雷州山羊品种保育工作。

(八)吴龙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湖光镇新联村委谭畔村排污管网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5号)由区农水局主办。该局优先安排2021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资金共110万元,支持潭畔村开展村庄排污管网建设项目,目前第一期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成投资50万元,第二期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2023年内可完工。

(九)吴龙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雷湖快线湖光镇田头村路口安全隐患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7号)由交警麻章大队主办。今年以来,交警大队将该路段定为麻章辖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开展整治工作,目前,路口的减速带和相关警示牌已经完成设置,影响安全驾驶视线的绿化带正在协商移植事宜,安全隐患有效降低。

(十)蔡月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蔡屋村后海农田灌溉排水沟渠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8号)由区农水局主办。为保障该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耕种安全,该局先后申请了700多万元资金,开展了海堤、小型码头加固和挡潮排洪闸、围内控制闸建设,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和高标农田等工程项目,完善了农田灌溉渠道的同时配套了建设灌溉井和机耕路,有效保障和提高了海堤内农田的使用效率和安全系数。

(十一)何梁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太平镇沿海村庄生活饮水安全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11号)由区农水局主办。区政府高度重视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于2020年启动太平镇饮水工程,于20215月正式开工,供水主管网总长约80公里,今年8月已完成约60公里铺设,基建完成75%工程量,计划20235月份完工。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该镇群众饮用水水质和供水量。

三、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共16件(B类),约占建议总数42.2%其中:

(一)许东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省道S373湖光路段石料加工厂整治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10号)是重点建议,由区自然资源局主办。该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分工,自3月起先后排查了该路段两侧的11家石料加工厂,从20223月起,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省道373线湖光段沿线的砂石堆场进行现场整治,针对石料场堆积过高,外溢占用农用地等情况坚决予以整改,经过整治,存在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为巩固工作成效,该局印发了《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管理巡查工作制度》,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络化监管,预防新增违法用地,实现土地管理从粗放式、运动式、被动式向精细化、规范化、体系化的管理转变。

(二)蔡有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湖光镇新圩社区纳入我区市区环卫市场化服务作业范围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1号)由区城综局主办。我区目前采取“村收集、镇中转、区清运、市处理”城乡垃圾管理体系,只要社区和村委会建设好本社区的垃收集圾清运点,该局即可安排垃圾清运车定期清理垃圾。当前新圩社区暂未明确建设垃圾收集清运点选址,待其选址确定并完成建设后,可顺利开展垃圾清运工作。

(三)郑鸿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麻章镇大路和北乐坑村规划村民宅基地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区十届一次会议建议5号)由麻章开发区主办。该委于202011月委托编制了北乐坑村村民用地基础设施初步设计和概算,实地调研大路前村村内道路现状,拟争取资金,尽快启动以上两条村庄村民用地基础设施建设。

(四)蔡有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湖光镇老旧区直管公房安全隐患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4号)由区住建局主办。该局在2018年停租大部分房屋后,还有4间在出租。根据直管公房的现状,该局将充分利用国家老旧房屋改造政策和社会资本对老危公房进行重建,同时移交各镇直接管理,最大化发挥国有资产效益。

(五)许东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省道S373湖光路段非机动车道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9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省道S373的管养权属于市公路事务中心,经我区多次提议,该中心今年同意增设该路段的硬底化非机动车道,并将道路升级改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省、市同意支持建设资金后可按程序开展改造工作。

(六)王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湖光镇临东村建设村道排污管网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11号)由区农水局主办。该局分别安排临东村委会临一村、临二村财政帮扶资金30万元、40万元开展村庄排污管网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财政资金支出,预计今年底可以支出。其余暂未有管网覆盖的区域,未来将逐年申请上级资金完成建设。

(七)卢和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区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纠纷专项化解行动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13号)由各镇政府主办。当前全区土地权属争议主要有三类,分别是村与村之间,村与农垦企业之间,区与区之间的权属争议。近年来各镇不断加大土地权属争议处置力度:自2020年至今,麻章镇先后化解英豪村与迈合村之间、郭家村与谢家村之间、冯家塘上村与迈合岭村的土地权属争议遗留问题;湖光镇先后成功调处旧县村村民房屋巷道纠纷、山豪村与世乔村插花地纠纷;太平镇成功处置量91村村间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扰村民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八)傅凌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麻章窗口学校建设智慧校园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1号)由区教育局主办。自2017年我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以来,我区教师现已100%配备专用教学终端,配备学生终端共781台、教学多媒体一体机平台839台,实现公办学校校园无线网全覆盖,为我区打造智慧校园打下了良好基础。目前该局正在制定“一校一策”的智慧校园建设方案,从今年年底开始实施,首期将投入约2000万元。

(九)颜荣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麻章区区级养老院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4号)由区民政局主办。该局计划将位于省道S374南方花卉市场对面的原麻章区麻章镇高阳小学(面积约18亩)用于新建区级养老院,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开展项目,预计2027年底完成建设。

(十)陈承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两委”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9号)由区委组织部主办。目前,赤坎、霞山和开发区等所辖的纯居民社区“两委”干部全职从事社区工作,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作为用人单位聘任并为其购买社保,参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我区绝大部分社区均为涉农社区,目前未有相关政策支持实施。其次,我区一直高度重视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工资待遇从2019年平均2700/月、2020年平均3000/月,提高到2021年的3200/月。未来,我区将加强村干部履职管理,出台相关坐班、述职考核制度,考虑通过提升村级干部的绩效发放标准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其待遇。

(十一)邓春伦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辅警人员流失频繁问题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13号)由区人社局主办。目前我区辅警工资待遇在各县(市、区)中处于中上水平,与2022年市公安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待遇基本相当,高于区内其他合同制聘用人员待遇,该局将根据区财政收支情况,继续优化我区辅警工资待遇水平。

(十二)黄志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红绿灯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14号)由交警麻章大队主办。建议提出的在县道X668与雷湖快线十字路口之间、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东路口与疏港大道之间增设减速带事项已完成;在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东路口与疏港大道之间增设红绿灯事项属于疏港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在升级改造完成后可实现;县道X668与雷湖快线十字路口之间的红绿灯增设将在资金条件成熟后实施。

(十三)黄志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接入市政供水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15号)由区农水局主办。2021年,我区配合粤海水务集团建成了湖光岩风景区周边供水工程,环湖光岩布置,以解决湖光岩周边单位和村庄的饮水事宜,于当年10月投入使用。项目对供水主管沿线单位都预留了自来水接入口,该局将积极对接粤海水务集团,争取早日解决供水主管沿线各单位的生活用水问题。

(十四)黄志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大路基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17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县道X668的管养权属于市公路事务中心,该局与市公路事务中心协调后,已完成县道X668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待上级明确项目建设模式和落实建设资金后即可启动项目建设。

(十五)李道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中医药文化“六进”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18号)由区卫健局主办。该局收到建议后,立即与湛江中医学校对接,双方商定由该校为主成立讲师团,对我区各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辖区群众普及中医药知识;该校牵头组织编写简单易懂的小册子,该局配合制作宣传小视频,向辖区群众普及中医药有关知识,方便群众辨识中草药,让老百姓真正感受中医药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十六)任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垃圾彻底分类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19号)由区城综局主办。2020年我区印发《麻章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各职能部门围绕各自的职能与任务逐步开展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有序稳实,成效明显,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在我市11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三。区政府将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更高程度的垃圾分类目标。

四、因缺乏政策支持或区财力有限等原因,所提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共11件(C类),约占建议总数28.9%。其中:

(一)冯秋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复通太平到麻章两地之间往返公交车的议案》(区十届一次会议议案转建议2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为解决群众出行问题,该局请示启动麻章区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因第一阶段实施资金300万元没有列入2022年区财政预算,暂时无法落实,区政府将根据我区财政状况考虑列入2023年预算统筹解决。

(二)邓红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湖光镇塘北港西河闸口排洪问题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3号)由区农水局主办。该闸口附近的海军农场正在规划建设军事设施,待军事设施完成规划建设后,再与海军部队协商解决此问题。

(三)吴龙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省道S373新圩路段修复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6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该局已将该路段列入区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因今年区财政预算资金不足,且道路硬底化涉及的用地争议问题暂未全部解决,项目暂未动工。

(四)王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临东村新村场道路硬底化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12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该局已将该路段列入区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因今年区财政预算资金不足,且道路硬底化涉及的用地争议问题暂未全部解决,项目暂未动工。

(五)许锦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六坑村委会乌塘仔村划分给乌塘村委会的议案》(区十届二次会议议案转建议14号)由太平镇主办。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村委会及下属自然村划分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同意和区民政局备案后生效,该镇组织乌塘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有关事宜,因村民代表无法统一意见,暂时未能完成划分调整工作。

(六)陈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太平镇山狗坑路口到太平中学门口路段沙土道路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5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该路段按道路性质不属于省农村公路管理系统内的项目,上级没有配套项目建设资金。该局已完成该道路改造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估算投资约220万元,在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后可以开展建设。

(七)陈宏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太平镇民主街西二、三横路硬底化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6号)由太平镇主办。该镇将有关街道升级改造项目上报区创文办,已列入年度创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库,因建设资金未落实暂未动工。

(八)黄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太平镇圩镇路灯纳入市政路灯管理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7号)由区城综局主办。在财政部出台《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明确取消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后,市财政没有继续下达路灯电费补贴到我区,因太平镇不属于中心城区,无法纳入市政路灯管理范围,上级资金无法保障该镇圩镇路灯。

(九)陈小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太平镇文山海堤加高加固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8号)由区农水局主办。一、文山海堤总长约6公里,堤坝较为低矮。海堤按20一遇标准设计,每公里估算投资约1000万元,估算总投资约6000万元。在2016年,文山海堤列入了水利“十三五”规划,并委托了省水利设计院开展前期设计工作。近七年来,中央和省对海堤方面没有资金安排,导致该项目一直没法实施。

(十)全自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迈合村委会官田岭至县道X668路段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3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建议提及路段的管养权归属市公路事务中心,区政府和该局曾多次去函市公路事务中心,要求开展该路段修复事宜,受限于财政资金不足,暂未得到有效落实。

(十一)黄志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垃圾中转站的建议》(区十届二次会议建议16号)由区城综局主办。经了解,建议地点为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研究所及中国人民解放军92689部队等四个单位所在地,以上区域没有铺设市政排污管网,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的渗滤液无法有效排放处理,极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不符合垃圾中转站建设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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