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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时间:2024-02-07 11:00:58 来源:本网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区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


届人大次会议后,区政府收到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代表提出的建议31(含议案转建议9件)。经过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全部31建议已办理完毕,办复率100%区人大代表反馈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6A类),约占建议总数19%其中:

(一)林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麻章区知识产权保护的议案》(区十届一次会议议案转建议7号)由区市场监管局主办。该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麻章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积极推动各类主体参与知识产权项目,使众多企业得到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等知识产权知识。二是做好专利、商标申请和注册登记的指导工作,“麻章富贵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已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阶段。三是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建立麻章区重点市场(商贸物流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协助商贸物流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四是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共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5宗,罚没金额4.8万,其中专利案件被推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典型案例。五是积极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二)简华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麻章区各政府窗口部门配置复印机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6号)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办。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已在一楼志愿服务岗配置了一台复印机,供办事群众自主复印,各镇各单位及村委会办公楼已配备便民打印机,可随时为群众提供打印、复印服务。下一步,区政府加强资金保障,优化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打印设备设置,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

(三)韩琴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教育投入大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14号)由区教育局主办。今年以来,我区小学生生均拨付经费1150元,初中生生均1950元,对寄宿制学校每年每生补助350元,实现了资金及时保障,在专项资金安排上,优先安排农村小规模学校、村小学和教学点校舍。自今年秋季起,每年30%以上校区任课教师与总校教师资源双向交流,确保辖区范围内学生享受同等教育资源,推动义务教育资源更多向农村地区倾斜。

(四)黄明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主导承接湖光岩风景区旅游资源外溢效应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18号)由区文广旅体局主办。20229月我区成功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精心谋划打造全域旅游“红、蓝、绿、金、墨”五色旅游精品线路,重点围绕湖光岩风景区、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铁耙县旧址文化旅游区三个景区,完善旅游配套设施,示范带动南亚欢乐田园、贰拾叁都等湖光岩附近景区连片发展,以湖光岩风景区为核心,串联成片,打造“湖光岩旅游片区”。目前湖光镇外坡村已初步完成湖光自驾营地基础设施建设,南亚欢乐田园打造3A级旅游景区建有儿童免费无动力设备、彩虹滑道、卡丁车、小火车、恐龙主题部落、烧烤野炊场等设施。旧县村文化遗址修复工程建设项目一期(门楼改造衙门重建)已基本完成,项目进展达到98%。金牛岛红树林片区开发加快,已完善了全域旅游手绘导览牌、红树林周边区域标识牌,完成金牛岛简易码头建设,购置了四艘科普船,新建120个停车位的临时生态停车场,完成约8公里生态旅游彩虹路建设,红树林片区视频监控基本完成安装。

(五)刘成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红树林之城”大文旅开发助力麻章走出一条绿色旅游城区的发展之路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2号)由区文广旅体局主办。该局聘请相关公司高规格编制麻章区红树林总体规划,为开发红树林打好基础。同时联合湛江市红树林管理局,加快开发金牛岛红树林片区,已完善了全域旅游手绘导览牌、红树林周边区域标识牌,完成金牛岛简易码头建设,购置了四艘科普船,新建120个停车位的临时生态停车场,完成约8公里生态旅游彩虹路建设,红树林片区视频监控基本完成安装。“红、蓝、绿、金、墨”五色旅游精品线路在南方+、新浪广东等多家媒体合作进行宣传推介。指导世乔村创作的村歌《亲亲红树林》在426日举办的第十二届全国村歌比赛中,荣获十大金曲奖。

(六)林艳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太平镇雷湖快线六坑十字路口安装电子警察抓拍摄像头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12号)由交警麻章大队主办。为彻底消除雷湖快线六坑路口的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麻章大队请示市交警支队在该路口设置了临时交通信号灯,并将该路口的永久交通信号灯建设纳入全市“智慧交通大脑”工程,目前该工程正在施工建设。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共12B类),约占建议总数39%其中:

(一)冯秋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复通太平到麻章两地之间往返公交车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8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区交通运输局与市公交集团进行了运营方案协商,起草了复通交通线路工作方案。受限于前期工作经费不足,目前我区暂未成立区属公交运营企业,线路复通工作暂未取得进一步进展,区政府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力争开通城区与两镇之间的公交线路,方便广大群众出行。

(二)林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行麻章烧猪定点集中生产加工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9号)由麻章镇主办。该镇初步选定郭家村集体土地作为烧猪定点加工坊选址,与镇内23户烧猪小作坊业主签订限期搬迁承诺书,在加工坊完工后集中迁移生产设备。由于区财政暂时无法落实定点加工坊建设资金,项目未能进一步推进。

(三)黄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太平镇学校教育资源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11号)由区教育局主办。目前,太平镇初中生源继续呈现上升趋势,预计在2026年达峰,而小学生源不足,为保证高峰阶段学生入学需求,太平二中暂不适宜改制为完全小学。区教育局已根据当前教育工作需要,大力整合2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完全小学以及其他10个校区/分教点教学资源,确保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以满足该镇学位需求。

(四)颜荣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工作组协助广弘商业广场顺利开业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23号)是由区住建局主办。广弘商业广场2020年底竣工,时值三年疫情,项目建设方因其他项目建设资金周转,无法有效投入商场装修,导致该项目空置3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商场开业进展,区委常委黄映霄、副区长黄友锦多次召集会议,为企业解决难题出谋划策。目前开发商计划内部挖潜,利用已投入设备再融资2000万元开展内部装修,争取先完成负一层、一层和三层商场装修,吸引外来资金投资二层和四层装修,在保证三层先行开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全面开业。

(五)叶美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养殖场农村公路扩建和管理的议案》(区十届三次会议议案转建议1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该局现场考察了乡道Y486后,制定了建设方案,因区财政困难今年无法建设,将该路段列入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库,争取省级资金支持。该局针对该路段存在的车辆超载行为,已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有效提高了行车安全。

(六)蔡有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湖光镇铺仔社区和周边村庄饮用水安全的议案》(区十届三次会议议案转建议3号)由区农水局主办。该局积极联系湛江市粤海自来水有限公司,了解铺仔社区和湖光岩周边村庄实施自来水分表入户情况,要求该公司实施抄表到户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目前该公司正积极对接相关村庄开展方案设计。

(七)刘成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麻章城区城市化建设推进麻章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3号)由区发改局主办。该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产业政策,依托湛江海洋科技创新中心、麻章工业园区、森工产业园区等载体,积极引进各类企业和人才,推进麻章工商业发展。抓好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推进“三旧”改造和商住小区建设,实现城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全方位升级,大力推进城区高质量发展。

(八)傅凌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特殊儿童入学存在问题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7号)由区教育局主办。目前我区共有8所学校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所有开展特殊教育的学校教师都已接受省、市相关资质培训。区特殊教育学校于2016年成立,目前有23名在岗教职工,教学工作正在正常开展,对重度智力障碍儿童,每周开展2次送教上门服务。对轻度智力障碍学龄儿童,可根据家长意愿,自行选择就读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区政府将督促有关学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九)周恩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13号)由区农水局主办。该局按照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各镇各村推进土地流转工作。根据城郊地区、交通干线沿线和边远地区不同的情况,在每个镇重点抓好1—2个村的土地流转工作,以镇农业农村部门为依托,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为农村土地流转搭建服务平台。按产业规模和流转面积,每年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给予扶持和奖励,加快建设省级现代花卉产业园等农业园区,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农业产值。

(十)陈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太平镇圩自建房门牌号重新编制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16号)由区公安分局主办。该局对接太平镇政府,收集掌握了太平镇圩实有房屋数量和规划信息,制定了自建房门牌重新编号实施方案,正在筹措工作经费以开展门牌编制。

(十一)林日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从麻章客运总站至西站至南方海谷回麻章总站公交车线路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19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区交通运输局与市公交集团进行了运营方案协商并制定了开通交通线路工作方案。由于区财政困难,今年我区暂未能成立区属公交运营企业,未能新增公交路线,区政府下一步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力争开通城区与两镇之间的公交线路,方便广大群众出行。

(十二)邱庆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湖光农场居民生活用水纳入市政自来水管网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22号)由区农水局主办。目前,市政供水管网已覆盖了湛江教育基地片区,区农水局积极联系湛江市粤海自来水有限公司,请该公司将湖光农场片区用水纳入市政自来水管网。目前粤海公司正在开展方案设计,待设计方案通过审核,建设资金到位后将逐步落实管网建设。

三、缺乏政策支持财力有限等原因,所提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共13件(C类),约占建议总数42%其中:

(一)徐锦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太平镇二中至雷湖快线路段交通堵塞问题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15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该路段位于乡道Y440区交通运输局实地勘察后初步制定了建设方案,因今年区财政困难,未能落实配套资金进行建设,该局将该路段列入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库,争取明年建设。

(二)陈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麻志路(政通中路至桃源里花园段)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17号)是由区城综局主办。麻志路(政通中路至桃源里花园段)改扩建涉及占用东侧农田,西侧需搬迁大量临时建筑及高压线、供水管道迁改,区财政暂时无法落实建设资金。

(三)许东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那柳村农田排灌沟的议案》(区十届三次会议议案转建议2号)由区农水局主办。经了解,那柳村排灌渠所在灌区的排灌沟总长约2000米,实施排灌沟硬底化、部分修复以及排灌干支沟联通需资金约200万元。近年来上级没有下达农田排灌沟建设任务或安排专项资金,区财政暂时无法落实该笔资金,那柳村农田排灌沟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四)蔡有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湖光镇世乔水库清淤扩容的议案》(区十届三次会议议案转建议4号)由区农水局主办。近年来,上级投入资金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重点是大坝、溢洪道和输水涵以及配套安全监测,并未包括水库清淤。世乔水库清淤扩容资金暂未落实,未能启动项目建设。

(五)余福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疏港大道群井村至交椅岭村路段增设隔音屏障的议案》(区十届三次会议议案转建议5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该局已向省道S293业主单位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提出尽快在交椅岭至群井村路段设置声屏障,并协助该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调研。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已将该路段的声屏障设置列入整改项目库,由于未能落实建设资金而未实施。

(六)彭哲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旧县校区田径运动场的议案》(区十届三次会议议案转建议6号)由区教育局主办。目前全区中小学校基础设施改善主要依靠上级专项资金,旧县校区田径运动场预计总投入120万元,暂时无法落实资金建设。

(七)彭卓鸿等代表提出的《关于668县道湖光路段安装路灯的议案》(区十届三次会议议案转建议8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县道X668业主单位为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由该中心负责道路的建设管养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向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提出在县道X668湖光路段安装路灯的要求后,该中心答复称,该路段设置路灯不在上级公路部门资金支持范围,需由区政府全额配套建设资金。鉴于该项目资金额度较大,暂未能实施。

(八)吴光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旧县联围金兴段防潮大堤修复的议案》(区十届三次会议议案转建议9号)由区农水局主办。经了解,该段海堤属于2009年旧县联围遗留问题,按当时海堤建设方案,原世乔水闸需移址重建,新世乔水闸选址大坡塘码头附近,建成后与两端海堤相联通,由于新世乔水闸建设范围涉及红树林保护区,设计方案暂未通过审批而未能建设。

(九)刘成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发挥互补优势推动资源共享设立湛江市红树林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1号)由区文广旅体局主办。由于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面积小,仅能满足我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四馆的日常使用,无法再作为我区红树林文化活动中心开发使用,该局计划在世乔村临时停车场附件建设旅客接待中心和红树林文化活动中心。

(十)全自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迈合村田岭至668县道路段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4号)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该局已完成该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将该路段列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受限于区财力不足,暂时无法全额配套砂土路项目建设资金,且湖光农场暂未同意提供其中粤1公里项目建设用地,项目一直未能启动建设。

(十一)简华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政通东路园林局对开路段加装红绿灯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5号)由交警麻章大队主办。因该路口此前曾多次发生交通事故,自2022年起予以封闭,目前暂未具备重新开通的条件,且该路口前后约200米的道路交汇处均已设置交通信号灯,暂不具备新设红绿灯的条件。

(十二)董庆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三佰洋工业园区主要道路公交站亭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20)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目前区财政暂时无法配套公交站亭建设资金,市交投集团暂未计划在附近区域建设公交站亭或配套建设资金,区交通运输局建议由园区企业出资赞助公交站亭建设,并适当通过站亭广告位开展宣传工作。

(十三)符超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金康中路32号(湛江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厂区正门)路口安装交通指示灯的建议》(区十届三次会议建议21号)由交警麻章大队主办。此路段为直行车道,目前该路段已经装有减速带、安全标志线、爆闪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暂未需要安装交通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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