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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时间:2021-07-21 09:56:55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白泉水村白泉水经济合作社: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拟征收你们位于湛江市麻章区森工产业园区内太平镇白泉水村东南侧的一块集体土地3.626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5172公顷、林地1.4313公顷、其他农用地0.6775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了该批次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章区辖区范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2017年调整)>的通知》(湛麻府办函(2017)68号)的有关规定,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90万元/公顷(6万元/亩)标准执行。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湛府规〔2019〕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

  2、留用地安置: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留用地按折算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270万元/公顷(18万元/亩)。

  3、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为准。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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