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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麻章区卫计系统部门决算

时间:2016-08-30 15:08:50 来源:麻章区卫计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15年麻章区卫计系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麻章区卫计系统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麻章区卫计系统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麻章区卫计系统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麻章区卫计系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负责协调省、市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种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定时公布国家和省市依法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4、负责组织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1、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拟定农村卫生、爱国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工作规划、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计划生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15、承办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麻章区卫计系统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局本级和5个下属单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公医办、麻章镇卫生院、湖光镇卫生院、太平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麻章区卫计系统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度总收入 4383.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383.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4360.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0.58 %。主要原因:是区计生服务楼工程建设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20.4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2万元,下降43 %。主要原因:是原区妇幼保健院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3.没有事业收入 。

  4.没有经营收入 。

  5.其他收入2.1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麻章区卫计系统2015年度总支出4347.1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347.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45.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和计生服务楼工程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0.58%,主要原因是计生服务楼工程。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25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退休费用和社保缴费用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麻章区卫计系统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360.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0.6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0.58 %;主要原因是计生服务楼工程;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麻章区卫计系统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24.5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4.5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0.58 %;主要原因是计生服务楼工程;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章区卫计系统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37.88万元,完成预算42.3万元的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0.75万元,完成预算 12.1万元的88.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7.13万元,完成预算 30.2万元的89.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2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下降2.8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75万元,占28.4 %;公务接待费支出 27.13万元,占71.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7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0.75 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7 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及卫生院下乡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7.13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共国内接待5429 人次,主要包括相关业务工作检查考核。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系统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101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不够理想,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具体表现在各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各项指标还没完全掌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麻章区卫计系统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附件:2015卫计系统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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