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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时间:2016-09-03 13:26:34 来源: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是主管党委和政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工作;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全镇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办理镇人大代表提出的与镇政府工作有关的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等事项;负责全镇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和发展镇域经济,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工作;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

  我镇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共6个科室。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镇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0个,我镇没有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总收入1508.2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8.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08.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3.08万元,增长45.70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二是2015年台风“彩虹”正面袭击我镇,防汛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总支出1508.0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08.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5.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07万元,增长16.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2万元,下降42.53%,主要原因是2015年其他文化支出经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84万元,主要用于在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抚恤,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86万元,下降11.03%,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25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干部医保资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5.03万元,下降94.38%,主要原因是2014年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5.63万元,而2015年没有该项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220.0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垃圾回收屋建设经费、环卫工人工资及环卫物品购置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7.84万元,增长96.12%,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村级垃圾回收屋建设经费。

  6.农林水(类)支出369.5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两委”干部的补贴和“彩虹”救灾重建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9.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此类支出。

  7.其他(类)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此类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0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8.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15年没有年初预算批复,故无法将财政拨款收入和年初预算数进行比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0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8.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2015年没有年初预算批复,故无法将财政拨款支出和年初预算数进行比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775.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费、日常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1.0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7.19万元,主要用于湖光镇广播电视站工作经费。社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事务(款)0.56万元,主要用于救济费;社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8.68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社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0.5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费;社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100.1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6.2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城乡社区(类)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147.03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工人工资及环卫物品购置经费;城乡社区(类)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73.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垃圾回收屋建设经费。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100.00万元,主要用于台风“彩虹”救灾重建经费;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269.5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两委”干部的补贴。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9.84万元,主要用于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79万元。2015年我部门没有预算批复,故无法将“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预算数进行比较。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2.71万元,下降3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40万元,下降4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1万元,下降25.0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8万元,占40.46%;公务接待费支出42.79万元,占59.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镇机关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9.08万元,我镇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7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我镇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713次,接待人数共8556人。主要包括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97万元,比上年减少11.18万元,降低4.19%。主要原因是2014年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而2015年没有此类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公务、应急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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