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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湛江市麻章区档案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麻章区档案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麻章区档案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麻章区档案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2)对镇(街道办)档案室及区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
(3)开展《档案法》的贯彻落实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及档案学术交流活动。
(5)组织并指导全区的档案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
(6)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各种门类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区重要政务活动和重大突发事件形成的档案资料;负责区直及有关单位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工作;负责对馆藏的各种载体、各种门类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负责档案的管理、保管、鉴定和抢救工作。
(8)负责档案史料的研究、汇编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属区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编制数4人,现有在职人员4人,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干部1人,科员1人。内设机构有综合股、馆务股,经费为财政核拨。
档案局挂靠单位为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地方志办经费独立核算,属于有报销权的单位。
麻章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负责:
1、《麻章区志》、《麻章年鉴》、《麻章区年报》及《麻章区各自然村人文历史资料综合》的编修工作。
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地方志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二部分 档案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档案局2015年度总收入 71.5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1.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71.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4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档案管理支出减少。
2.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3.没有事业收入
4.没有经营收入
5.没有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档案局2015年度总支出71.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1.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29.13万元,主要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保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19.93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和社保调整。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档案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7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1.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16万元,增长77.2%;主要原因是档案业务管理和年鉴编辑工作;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档案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7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4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14万元,增长81.7 %;主要原因是档案业务管理和年鉴编辑工作;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档案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5.03万元,完成预算2 万元-6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9 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预算 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增长)8.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1 万元,下降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下降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精神;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精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9 万元,占91.3 %;公务接待费支出 0.44万元,占8.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4.59万元,2015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国内接待90人次。主要包括相关业务工作检查考核。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9.47万元,降低49.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精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湛江市麻章区档案局
2016年9月10日
附件: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