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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和201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5-11-05 13:13:00 来源:本网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和2015年部门预算

 

2014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部门机构设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内设机构11个,下属依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3个。现有在岗人员32人,退休人员20人,公务用车6辆,办公用房2500平方米。

㈡人员构成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编制数17人,实有在职人员14人;下属依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员1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20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

㈢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⑵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⑶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⑷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配套政策,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⑸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⑻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⑼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⑾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⑿承办区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⑴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598人,完成市下达任务2500人的103.9%;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309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3000人的103.2%;。全年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1600多人,举办招聘会12场,提供就业岗位1300多个,达到意向800人,全区失业率控制在3.15﹪以内。

⑵扎实推进社保工作。区城镇职工参加“五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均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区社会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2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为3.64万人),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108.1%。参加城镇职工基保医疗保险3.04万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指标106.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4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107.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10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9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107.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2.55万人,完成任务指标103.4%。新农保(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9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102.4%

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544人,其中就业510人,就业率93.75%2012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有9人考上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人均已自主就业。2014年 “三支一扶”大学生21名,其中支教9名,支农8人,扶贫4人,支医0人。

⑷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2013年度考核工作,协助配合市人社局完成2014年公务员招录的报名、资格审核、体检等工作,2014年我区乡镇机关共招录7名公务员。

⑸推进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圆满完成我区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稳步实施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积极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含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完成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调整规范工作。

⑹加大劳动保障工作力度。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劳动监察和信访仲裁工作,全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积极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强化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妥善处理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全年处理劳动监察投诉案件82宗,其中拖欠工资投诉50宗、其他劳动监察投诉24宗、电话投诉8宗,涉及金额250万元;追发劳动者工资涉及360人共167万元;受理工伤认定申请75宗,依法做出工伤认定72宗,不认定3宗;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0件,其中工伤待遇4宗,劳动报酬5宗,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争议128宗,有8宗案件由于受理时效已过或资料不齐不予受理。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96多万元。积极开展领导接访、业务专题大接访和积案化解行动,加强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全年接待群众信访事项31件,均在期限内解决并答复。四是认真按照市、区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年”重点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⑺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厅窗口形象和服务质量,我局认真按照市人社局《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以“服务发展、快字当先”为主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局工作实际全面开展窗口作风整治活动。进一步理顺窗口办件操作程序,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

⒉工作目标

⑴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稳步推进社保扩面工作。

⑵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异地务工人员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

⑶大力推动就业政策落实,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⑷加大干部培训和人才工作力度,构建学习型干部队伍。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402.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15万元,其它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41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09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21.19万元,77.9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90.90万元,占22.06%,主要支出项目有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8.63万元。

⒈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⑴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⑵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⑶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9万元,主要包括:⑴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⑵公务车保有量6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1.79万元,平均每辆1.9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及养老保险、企业扩面征缴、就业培训不、人才招聘、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劳动监察等日常工作用车。

⒊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或人社部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检查、考核,以及兄弟县(市、区)单位交流学习等费用;会议费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部署、推进、总结、交流等会议费用。

 

 

 

 

201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内设机构11个,直属依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现有在岗人员32人,退休人员20人,公务用车6辆,办公用房2500平方米。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配套政策,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收、支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339.01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80.3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资金、公积金及其他工资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为93.96万元(退休费及退休人员四大节日费)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6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印刷、水电、邮政、交通费(小车6辆)、差旅、会议、培训、办公设备维修、软件维护、业务招待、劳务费、办公室需新添装置、就业补助工作经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经费、农村实用人才调查经费、信息网络及维护经费、职业介绍及招聘会、人才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年终就业考核指标费用及科学发展观指标考核经费、劳动及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费、劳动监察工作经费、工伤异地取证、职工社保扩面征缴、新农保工作经费、城乡居民医疗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2.48万元。

⒈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⑴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⑵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⑶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包括:⑴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⑵公务车保有量6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平均每辆1万元。

⒊公务接待费支出3.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或人社部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检查、考核,以及兄弟县(市、区)单位交流学习等费用;会议费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部署、推进、总结、交流等会议费用。

 

 

 

 

 

 

 

附件:2014年度区人社局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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