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直工委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规划、组织实施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务工作,审批区直机关党总支、支部的设置以及书记、副书记、支委的职务任免。负责接转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党组织关系、党费收缴、党员统计和审批发展新党员,负责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报党刊征订以及区委区政府分配的其他重要工作,负责区直(驻区)机关单位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经区人事编制部门核实,区直工委总编制人数为2名。2017年实有在职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9.8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59.82万元,比上年增加7.23万元,增长0.87%。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21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19.62万元,项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48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