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麻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16年湛江市麻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6年湛江市麻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6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6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2016年湛江市麻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本区范围内,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区人大的选举,指导区及各镇的人大选举,召集区人大会议;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并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行使区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湛江市麻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预算。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麻章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1个,包括区人大机关设1个科级综合办事机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5个科级工作委员会和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区人事编制部门核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总编制人数10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后勤编制2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财政供给人数42人。其中:在职17人,离退休25人。
非领导职数按(湛麻发〔2001〕20号文)规定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43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7.03万元,比上年343.1万元增加93.93万元,增长27%,增加主要原因是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2016年在职人员比2015年工资幅度增加,公用经费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也随之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437.03万元,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407.03万元,占总支出的93.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9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长原因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占总支出的6%,比较上年增加原因主要是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2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0.3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不变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车辆配备有关工作,实行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统一归事务局管理;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与上年对你下降0.3万元,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原则上逐年下降,只减不增,严控公务接待开支,厉行节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6万元,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2016年在职人员比2015年增加人员,公用经费预算也随之增加。其中:办公费1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6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我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需要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6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6年部门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