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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麻章区人社局部门预算

时间:2018-02-15 16:56:33 来源:麻章区人社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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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麻章区人社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麻章区人社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8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8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8年麻章区人社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配套政策,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办区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麻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麻章区劳动监察中队,麻章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麻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麻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内设机构11个,二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直属依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全局(含所有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28人,公务用车6辆。其中基金局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6人;局内设机构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5人,退休人员2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79.64万元,比上年增加71.62万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拨款收入和项目支出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779.64万元,比上年增加71.62万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54万元,比上年减少19.6万元,下降30.94%,主要原因是一些费用支出今年具体划分为项目支出。其中:办公费6万元,邮电费4.1万元,差旅费0.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979.29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办公用房、车辆以及其他办公固定资产,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办公用房5200平方米,价值765.21万元;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总价值91.64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比上年增加2.66万元,主要是增加一些办公设备资产,如办公桌椅、台式电脑、手提电脑。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2018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9.64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麻章区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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