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办发电〔2021〕60 号)、《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 号)、《湛江市麻章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湛麻财〔2022〕22号)以及《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1〕119号)文件规定,经各镇、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研究报送资金项目库、区农水局组织初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麻章区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做如下安排使用(详见附表《麻章区各镇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库》),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5天内向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0759-2733142 0759-2733046
附件:附件1:麻章区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库.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