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预拨 2021 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1)111号),目前下达到我区市级配套资金125万元,根据市本级、属地县(市、区)按5∶5比例分担原则,2021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区级配套资金125万元。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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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湛麻农通【2022】22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区级配套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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