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预拨 2021 年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1]111号)文件,目前下达到我区市级配套资金 125 万元,计划按照省级、广州市资金分配方式进行平均分配,其中麻章镇 41 万元、湖光镇42万元、太平镇 42 万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5天内向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0759-2733142 0759-2733046
附件1:M22-064,关于下拨2021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市级配套资金的请示.pdf
附件2:收文阅办_呈批表_2022年08月17日10时58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