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根据市财政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 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 (2021) 152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 年广州市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湛财农 (2022) 29号)文件精神,本次下达资金 5100万元(其中省级3300万元、广州对口1800 万元)经各镇、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研究报送资金项目库、区农水局组织初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同意各镇报送的资金安排项目库(详见附件),并进行下拨。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5天内向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0759-2733142 0759-2733046
附件:湛麻农通〔2022〕52号 关于抓紧安排使用2022年度省级(第一批)及广州对口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