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为统筹充分发挥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效益,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本次安排中央资金及2024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共计6164.75万元,按资金类型分:中央资金470万元,2024年度驻镇帮镇扶村资金5694.75万元;按使用主体分:麻章区农水局 200万、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90万、麻章区城综局 30万、麻章镇 2310万、湖光镇 1776万、太平镇 1758.75万。具体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0759-2733142,0759-2733046。
湛麻乡村振兴专班〔2024〕2号关于抓紧安排使用中央资金及2024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含附件1).pdf
附件2:关于印发《湛江市麻章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pdf
麻章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