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章区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规定,对办学许可证少于15位的区直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进行重新编号,现将重新编号的区直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进行公告。
附件:区直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重新编号情况表.docx
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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