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116号)等文件精神,对具一定规模、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存量资产进行有效盘活,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我区拟通过统筹规划光伏资源开发和污水治理项目,科学合理有序推进我区“光伏+污水”共同开发建设,既能确保农污系统运维,又能提升村集体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多赢。我局组织编制了《湛江市麻章区村级公共资源区域新能源设施和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设施和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分项实施方案》、《湛江市麻章区村级公共资源区域新能源设施和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设施分项实施方案》,农村污水治理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生活品质和生态环境,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是我区的重大民生事项,为尽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尽早发挥项目效益,改善农村水环境、提升人居品质的作用,同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公示两个项目的实施方案,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实施方案稿有建议或修改意见,可在2025年10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话反馈请联系:李工13902506990;
二、意见建议纸质版邮寄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麻章区政府大楼3033室,电话0759-2733202;
三、电子邮箱:zjsmzqslj@163.com。
提意见或建议的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湛江市麻章区村级公共资源区域新能源设施和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设施和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分项实施方案.pdf
附件2:湛江市麻章区村级公共资源区域新能源设施和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设施分项实施方案.pdf
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