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区政府同意,现下达2022 年区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建立乡村保洁机制(乡村保洁员工资)支出,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759-2733142 0759-2733046
附件1:湛麻农通〔2022〕79号 关于下达2022年区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2:湛麻农通〔2022〕79号 关于下达2022年区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包含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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