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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和法治思想精神情况
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局公务员法治教育和培训制度。为做好新时期区农水局法治工作,打造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工作队伍,紧紧抓住局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理论学习习近平有关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理论9次,利用线上线下及局工作会议组织全局干部学习3次,参加人员达200多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同时,今年以来,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二十大学习活动和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宣传组下到局挂点村委会讲解学习党史中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指示精神的贯彻宣传,扩大了学习宣传工作覆盖面,提升了学习贯彻效果。
推动贯彻落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机关当前和今后主要工作的指南,加以强调落实。及时调整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面对新形势、新的工作要求,局班子加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及时制定和实施了《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意见》,下发各股室严格实施执行,要求各股室形成联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法治建设工作,在局班子带头实施和各股室密切配合下,全局法治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局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全年行政执法群众投诉案件与往年相比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案件办结率100%,复议和上诉率为0,实现了年初的工作计划即制定的目标。同时,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规划,强化了对各村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一年以来,全局组织下乡250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6000多份,出动宣传车60多辆次,进行进镇进村广播宣传50多次,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营造了良好农村社会依法、用法、守法的法治工作氛围,进一步夯实了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政府职能全面执行。一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全面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完善行政许可办事流程,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清理奇葩证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已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的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全面清理规范局行政职能。结合镇机构改革、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一线执法职能进一步调整下移。至目前为止,全局共计向各镇行政执法中心部门下移执法职能15项,全面厘清了跨部门职责和系统内执法与日常管理职能边界,落实了监管事项,处罚事项,职责边界“三张单”确保了执法职责清晰,主业突出,监管有力。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实施执行局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各股室和部门工作责任清单,平时对工作开展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年终进行考核落实。2019年以来,局共组织了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毒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参加培训人员有机关公务员、各镇村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还结合新职业农民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等开设有关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农产品种植、农产品交易、防疫等课程。这些培训既拓宽了法律培训渠道,又提升了法规普及覆盖面,为乡村振兴营造了浓厚的农村法治工作氛围。四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由政策法规股牵头,负责各股室、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总结调度,同时我局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比较完善。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实现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稳步建立健全了科学决策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由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决定的,不予发布实施。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四是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探索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管理监督体系。联合区司法局、法制局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监管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拓宽民主决策监督渠道。以区政府政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按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局政务信息,同时坚持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成立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每月按期更新公开内容,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如:益农信息进村入户,县级运营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等,均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如:旧县河整治方案,农村厕所改造方案,特困户房改方案等,均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还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生态环境、经济的,还进行风险评估。此外,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并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科学合理规划行政执法股室职能,开展经常性的行政许可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执法工作任务。一是依据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确保所有行政执法做到行政审批过程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全面合法,工作记录完整。仅2023年,畜牧兽医股共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1个,输车备案46辆,联合各部门清理关闭了一批非法屠宰场;农机股2023年新登记拖拉机3台,收割机3台,转出登记5台,换发驾驶证5本,上门年检验47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海洋水产股换发、更新改造,过户渔业捕捞许可证110多张,种植股2023年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共22个,这些许可审批工作,全部是网上申请,没有一件群众不满意,要求复议甚至上诉。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在农药、兽药、渔业领域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检查门店139家,立案1宗,处罚金额2127.5元。在打击生猪违法屠宰专项执法方面, 联合行动共出动公安干警88人,农业执法人员25人,执法车辆39辆。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25名,查扣私宰生猪198头,已宰生猪肉产品重6460公斤,缴获工具12批,案件由公安机关查处。还开展了饲料等农副产品加工生产企业防范粉尘爆炸专项检查整治工作、2023年麻章区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企业、门店(家)36家,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出动车辆16车次。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强化渔业捕捞安全生产管理。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63人,执法船舶39艘,车辆68次,检查渔船489艘,渔港停泊点76个,发现隐患6个已整改完成;通过指挥系统信息平台向渔船船东、船长、渔区干部发送安全宣传、天气海况、事故警示等信息112次共计540500多条。针对全区开展非法采砂洗砂专项行动,加强对涉水违法行为打击的宣传。落实河道保洁常态化工作,全年共清理水面漂浮物、障碍物约2700多吨,清理河道长度约80公里,河道水质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坚持依法治理农村事务,化解农村社会矛盾,解决农村社会现实问题。我局非常重视与区公安、综治、司法、调处等部门一道探索建立农村社会问题综合治理机制。2023年,挂点村全面核查,督导帮扶。我局成立督导帮扶工作核查组到挂点村麻章镇田寮村、古河村、聂村、湖光镇东岭村、西岭村、太平镇山后村开展涉毒人员因毒致贫情况、疑似边缘致贫户核查帮扶工作。对条件困难、符合边缘户条件的涉毒人员建档,镇、村两级经开会研究通过后,区扶贫办备案纳入边缘户,由帮扶单位、镇、村进一步跟踪指导就业、教育等帮扶情况。经实地核查,我局挂点村共有6名涉毒人员家庭边缘户开展进一步帮扶,其中:西岭村2名、东岭村4名,已建立涉毒边缘户帮扶工作台账,已落实教育补助3户1500元,已落实4户申请低保,2户指导评残疾证。除禁毒工作外,几年来我局还在新冠防疫、非洲猪瘟防控、污染整治以及局物业管理过去遗留问题如原水利局十八间出租屋被非法侵占问题,原农机物业出租租金拖欠问题等解决和整治上争取依法综合治理方法,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存在问题
队伍建设不健全,人员配置存在缺口。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磨合、部门联动配合有待提高。从执法队伍整体要求上,没有形成合理的人员结构,部分人员缺乏经验和历练。监督机制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责任制内容宽泛化,导致工作规范性不强,难以细化实施,难以监督。另外,由于部门其他工作繁忙,缺乏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导致对一些工作及其责任人监督缺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打通体制内与体制外基层干部交流渠道,建立基层干部轮岗交流长效机制,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有利于优化执法干部队伍结构。加大责任制度落实监督管理的力度,充分发挥责任制的“龙头”作用。突出可操作性,规范责任制的任务分解;突出科学性,完善责任制的考核方法;突出实效性,创新责任制的日常督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