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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回)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1-12-10 16:32:53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湛麻府征通〔2021〕13号

  为保障湛江市麻章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启动土地征(回)收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回)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

  地块一:东至麻章区金银路、西至合创公司、南至麻章区合流路、北至金园一横路。

  地块二:东至湛江市技师学校、西至育才北路、南至育才北路、北至金康东路。

  地块三:东至戒毒所宿舍、西至瑞云南路、南至税务局、北至富通路。(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示意图)

  (二)涉及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水沟村水沟经济合作社。

  (三)面积:共计3个地块,总面积为2.3010公顷(34.5150亩)。

  (四)用途: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防护绿地、道路用地等。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区有关标准,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地块一影像.pdf

                  地块二影像.pdf

                  地块三影像.pdf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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