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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麻府征通〔2021〕13号
为保障湛江市麻章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启动土地征(回)收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回)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
地块一:东至麻章区金银路、西至合创公司、南至麻章区合流路、北至金园一横路。
地块二:东至湛江市技师学校、西至育才北路、南至育才北路、北至金康东路。
地块三:东至戒毒所宿舍、西至瑞云南路、南至税务局、北至富通路。(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示意图)
(二)涉及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水沟村水沟经济合作社。
(三)面积:共计3个地块,总面积为2.3010公顷(34.5150亩)。
(四)用途: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防护绿地、道路用地等。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区有关标准,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地块一影像.pdf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