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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4-19 17:15:54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材料



关于区九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第四十七次会议上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国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九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区九届人大次会议后,区政府收到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代表提出的建议21(含闭会期间1。经过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全部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100%。从代表反馈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根据办理结果分为3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6A类),约占建议总数29%其中:

1.谢秋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湛江市麻章第二小学谢家校区建设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12号)是本次会议的代表重点建议。该建议由区教育局主办。经调查研究并报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同意,决定将谢家校区改扩建项目列入湛江市城区学位建设2022年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扩建3号楼,拆建12号楼。麻章第二小学正在着手校园地形测绘、宗地图编制、地质测量与规划报建,待项目完工后,批复同意该校区改为独立完全小学,届时可增加义务教育学位810个。

2.许伟宁等代表在《关于选址湖光镇高梅小学,建立麻章区湖光镇云乔小学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3号)中提出撤并云脚等4个教学点并选址高梅小学设立湖光镇云乔小学。该建议由区教育局主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湖光镇学校布局调整方案》,于2021年秋季撤并云脚、世乔、高梅、蔡屋等4个分教点或校区,在湖光镇高梅分教点校址设立湖光镇云乔校区,撤并后的校区或分教点资产由区政府统一规划处置,圆满解决了附近群众子弟就近上学的问题。

3.陈日兄等代表在《关于开通太平镇农村客运班车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6号)提出开通太平镇农村客运班车。该建议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该局于20208月起恢复开通了县际客运班线霞山客运站至太平镇通明班车,覆盖了吕宅、岭头、六礼、北山、调浪、卜品、塘东、通明等村委。在此基础上,对接市交通运输局和湛江市公交公司,拟争取湛江市公交公司开通太平客运站至晨鸣纸业公司、太平客运站至通明、麒麟村等公交线路,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4.何世金等代表在《关于晨鸣排污管(潜沙井)检测维修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8号)提出定期检测维护晨鸣排污管道(潜沙井)。该建议由区生态环境分局主办。近年来,为有效检测和预防因管道老化等原因导致的污染物泄漏,区政府和市直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措施监管,晨鸣公司数次委托第三方对其排海污水管道进行全方位检测,据《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压力及重力流污水管道泄漏检测工作报告》显示:一是未发现污水管道重力流段存在影响管道安全运行及可能造成管道泄漏的管道结构性缺陷;二是未发现排海压力流段管道存在泄漏现象;三是未发现影响正常排放的管道功能性缺陷;四是未发现检查井盖出现丢失、损毁的现象。在此基础上,区政府会同市直有关单位,严格督促企业继续对排污管道加强巡查,保证管道正常运行,并加固排污管道海岚村、卜品村、六礼村、太平镇区、谭体村等段共40处管体,有效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

5.吴坚等代表在《关于调整麻章区交通管理总站等下属事业单位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16号)提出调整麻章区交通管理总站等下属事业单位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该建议由区委编办主办,根据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全区各类事业单位分步分批进行了分类改革。区交通运输局所属的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工作于20164月已经完成,所属事业单位的性质从原来的自筹自支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照中央稳妥推进“小散弱”事业单位整合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结合麻章交通事业发展需要,将在摸清事业单位底数、责任清单、人员台账、资金资产负债信息等基础上,重新拟定区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其所属事业单位综合改革。

6.戴瑞聪等代表在《关于优化乡村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13号)中提出优化乡村教师学科分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该建议由区教育局主办,区政府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规划新建、扩建中小学6所、幼儿园1所,新增义务教育学位7410个,学前教育学位600个,有效解决了学位供应不足问题;二是将工作重点放在改善农村校区、教学点办学条件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区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总校+校区”的管理机制,最大限度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吸引农村学生回流;三是在全市率先完成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218名分流教师采取跨校竞聘和组织调剂的方式分流到欠编学校,基本解决了我区教师资源不均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四是利用中央、省、市教育专项资金1566万元用于农村学校、幼儿园的基建项目,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使农村校区、教学点办学条件大大改善。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共9B类),约占建议总数42%其中:

1.叶桂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湛江市麻章区花卉产业园土地流转等问题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15号)是本次会议的代表重点建议。该建议由麻章镇主办,区农水局会办,为确保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稳定发展,麻章镇于20005月租赁水塘村、大路前村、林屋村、甘林村和南畔内村等5条自然村土地共909.542亩,租期20年。为解决土地到期续租问题,区政府和麻章镇相继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向群众宣传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及发展产业园的优势,至2020年底与水塘、南畔内村、林屋、甘林等4条自然村和大路前村4个生产队续签了土地租赁协议,剩下大路前村1个生产队没有签订。为确保大路前村村民按时领到租金,麻章镇将租金拨付该村所属的赤岭村委会,由村委会代付至生产队后再分发到村民。经过不懈努力,各村干部及多数群众已基本实现思想转变,未出现阻工情况。目前,区政府又积极争取公路项目资金1000多万元,在产业园区内建设道路,完善园区道路网,进一步补齐了产业园核心区功能短板。

2.卢小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麻章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17号)是本次会议的代表重点建议。该建议由麻章物业站主办,区市场监管局会办,我区麻章市场、赤岭市场由麻章物业站直接管理,湖光市场、太平市场由卓裕公司经营管理(租赁期在20241130日到期)。在市、区、镇各级政府的努力下,麻章物业站已草拟以上四个市场的升级改造计划,争取在20223月完成麻章市场、赤岭市场升级改造;争取在202112月与卓裕公司达成提前收回太平、湖光市场经营管理权的协议,20234月完成整体升级改造。目前,区创文办正在向市创文办申请,争取1900万元专项资金(麻章市场300万元、赤岭市场400万元、湖光市场300万元、太平市场900万元),对相关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3.邓红艳等代表在《关于加强湖光镇中小学校管理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2号)中提出加强监督管理以提高湖光镇学校的教学质量,打造教育强镇。该建议由区教育局主办,该局严格按照《麻章区中小学教学监管工作方案》、《麻章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法》等文件精神,抓实抓细教学工作,筹备建设湛江市麻章区教师发展中心;坚持要求全体教师参加年度常规教学技能培训,促进教师教学技能不断成长;推进“互联网环境下城乡教育一体化”课堂教学活动,督促全区教师向优秀教师学习,力求培养更多区内优秀教师;2021年新招聘95名新教师,为各镇中小学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4.李义明等代表在《关于麻章区湖光镇厚高村高扬水库清淤扩容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4号)中提出对湖光镇厚高村高扬水库进行清淤扩容。该建议由区农水局主办,通过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开展全区35宗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明确了包括高扬水库在内共有16宗为三类坝,属于病险水库,根据专家组意见,对病险水库分批进行除险加固,目前已启动包括高扬水库在内的第一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上级专项资金已到位,在明年省下达除险加固任务后可动工建设。

5.陈宏财等代表在《关于改造太平镇山狗坑路口到太平中学门口路段砂土道路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5号)中提出把省道S373线沿青年运河太平干渠良村段往太平中学门口的沙土路改造为混凝土路。该建议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办,经核查,该道路不属于省农村公路管理系统内的项目,上级没有配套资金。区交通运输局编制了改造该道路的初步设计方案,拟按路基宽8.5米,路面宽6米的标准进行水泥混凝土硬底化改造及配套排水系统。因项目资金和和道路建设用地暂未落实,项目暂未动工,区政府将继续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村委会,争取尽快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以动工建设。

6.陈家权等代表在《关于修复太平联围受损海堤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7号)中提出修复太平联围受损海堤。该建议由区农水局主办,经核查,太平海堤全长约23公里,未能修复的长约3.4公里,受项目立项时长、资金筹措等因素影响,无法一次性实施,区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施政理念,立即启动西南大堤和塘东段修复加固项目,将其建设资金列入明年涉农资金项目库解决,争取年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明年初动工建设,其余堤段采取分段逐年修复或一次性立项,根据相关政策列入省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尽快实施。

7.冯俊杰等代表在《关于扩建麻章城区兴发街五横路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14号)中提出扩建麻章城区兴发街五横路。该建议由区城综局主办,该局对该街道上下课高峰拥堵严重的问题进行研判,报市城综局批复通过后,移除街道南侧两颗大树及电线杆,改种小型树种,在人行台阶侧面新建护栏,并计划在道路北侧拓宽2米机动车道。此外,兴发五横路升级改造已列入年度创文计划,待市创文办审核同意后,将对人行道进行升级改造工作,提升校园周边路面整体形象。

8.刘晓丽等代表在《关于湛江科技学院融入麻章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18号)中提出将湛江科技学院融入麻章区经济社会发展。该建议由区教育局主办,根据区政府和校方此前达成的共识,制定了《麻章区教育局与三所高校战略合作方案》,广东海洋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和湛江科技学院将承接我区在职教师人才培训服务,选派优秀师范生到基础教育短板学校实习支教,为有需求贫困户家庭的在校中小学生提供义务家教、自身勉励说教等帮扶活动。区教育局为以上高校校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和校外实习基地,为优秀毕业生提供优先就业机会。

9.左秋和等代表在《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闭会建议1号)中提出加大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力度。该建议由区教育局主办,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划民办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我区印发《麻章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麻章区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麻章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加强对民办学校日常工作检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规范办学行为,为民办学校创造公平发展环境,从民办教育用地、经费补贴、教师引进培训、教研资源共享和社会资金引进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三)缺乏政策支持或区财力有限等原因,所提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共6件(C类),约占建议总数29%
1.金春江等代表在《关于解决村委会干部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1号)中提出为村委会干部解决养老保险问题。该建议由区委组织部主办,目前,全市尚未有为农村村委会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的先例,赤坎、霞山和开发区等所辖的纯居民社区“两委”干部全职从事社区工作,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作为用人单位聘任并为其购买社保,参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我区绝大部分社区均为涉农社区,目前未有相关政策支持实施。其次,我区一直高度重视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工资待遇从2019年平均2700/月、2020年平均3000/月,将提高到今年的3200/月。未来,我区将加强村干部履职管理,出台相关坐班、述职考核制度,考虑通过提升村级干部的绩效发放标准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其待遇。

2.何世金等代表在《关于要求解决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负债问题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9号)中提出通过财政冲减或者党组织服务经费等途径解决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债务。该建议由区委组织部主办,根据20188月全区26个村(社区)开展村级办公楼“清零”行动,此前市、区、镇三级经费已支持35万元左右,基本满足建设需求,因村集体研判不充分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不足部分,由各村(社区)自行解决。的确属于特殊情况导致负债的,镇党委可酌情支持解决。此外,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范围不可修改扩大,不得用于还债及大型工程项目建设。

3.陈妃立等代表在《关于调整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10号)中提出调整财政管理体制,推动税收分配向基层倾斜。该建议由区财政局主办,我区2018-2020年可以统筹的本级财力年均增长约10%,镇级经费预算安排年均增长约为21%,增幅高于区级可统筹财力。此外,区财政每年的非税核拨部分经费由各镇使用,统筹负担的各镇行政事业单位财供人员支出等相关支出。据了解,目前全市其他县(市、区)每年乡镇经费补助不超过300万元,我区各镇每年经费补助远超300万元,为全市最高。区政府正在对现行的《麻章区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方案》进行调整,待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经会议审核后印发实施。

4.吴妃森等代表在《关于支持建设太平镇干部周转房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11号)中提出建设太平镇干部周转房。该建议由太平镇主办,计划选址在太平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原太平法庭),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基本解决。受限于区、镇两级财政力量有限,周转房建设资金暂时无法解决,在上级安排专项资金或区财政力量有效好转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5.许文玉等代表在《关于要求将湛江农垦实验中学南面围墙外空地规划为教育用地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19号)中提出将湛江农垦实验中学南面围墙外空地规划为教育用地。该建议由区自然资源局主办,经调查,湛江农垦实验中学南面围墙外、敏捷房地产北侧地块属于市政府收储项目用地,面积约38亩,在《湛江市麻章城区三旧改造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性质是居住、道路等用地,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该地块将于今年底公开挂牌出让。

6.罗成武等代表在《关于尽快将湖光农场有限公司纳入麻章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统一治理和统一预算体系的建议》(区九届六次会议建议20号)中提出将湖光农场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纳入全区预算体系。该建议由区财政局主办,目前,湖光农场不属于我区预算管理单位,人居环境整治经费不能纳入区财政预算。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和《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第十一条(七):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场所或者经营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的规定,湖光农场的生活垃圾处理主体责任属湖光农场,此外,湖光农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未缴入我区财政。

二、主要做法

(一)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重点建议、与民生实事或重点项目有密切联系的建议提出具体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主要办理单位和配合单位,有效压实了责任;区分管领导结合年度重点项目分工,及时协调解决难题,有效推动了建议办理。各承办单位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督办、业务股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

注重沟通联系提高办理质量部分建议办理周期长,情况较复杂,单靠本级职能部门难以妥善解决。区政府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职能部门支持,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答复意见及相关要求,协调工作步调,促进建议办理准确、及时、到位。二是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的联系,部分建议事项的职能属于市直机关,区承办单位在积极做好沟通协调的基础上,争取对方予以资金或纳入建设计划等方面支持,全力争取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因政策上限制等暂时无法解决的事项,积极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三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针对建议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详细说明,确保代表能够及时掌握建议办理进展情况。

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办理效率区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坚持全程跟踪督办。办理过程中,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工作安排、任务落实和办理进度,防止前松后紧、仓促答复。

三、存在问题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有效监督下,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积极履职、扎实工作,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的建议重视不够,过分强调客观困难和条件限制因素,对部分职能属于市直单位的事项未能积极主动地对接沟通办理成效不高二是部分承办单位不注重与人大代表沟通,在办理过程中未能很好地及时征询代表的意见,办理结果与人大代表的期待存在明显差距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存在畏难情绪,未能根据本单位职责积极主动地承办相应建议,在申请工作经费、开展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中效率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

  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镇各单位继续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主要做好以下两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过程中的主体责任意识,对重视不够、办理拖延、沟通不畅、办理质量欠佳的单位进行问责,确保建议办理效率明显提高。二是加强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督促承办单位充分了解人大代表诉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代表期待的契合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区政府主要工作职责,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麻章高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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