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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麻章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麻章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麻章区金融服务窒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麻章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麻章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麻章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是主管辖区金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发展地方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加强对银行业、保险业、期货、信托、担保业的指导与服务,促进本地金融业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和稳定发展。
3.组织协调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问题以及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问题。
4.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会同有关部门防范解决地方金融国有资产风险。
5.指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6.培育和监管产权交易、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金融市场,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参与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相关融资工作。
7.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
8.统筹协调和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
9.承办区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本部门内设金融股和综合股,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公)。人员构成情况:编制5人,2015年实有在职5人。
第二部分麻章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2015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麻章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15年度总收入63.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3.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34万元,增长19.58%。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无
3、事业收入:无
4、经营收入:无
5、其他收入:无
(二)2015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麻章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15年度总支出63.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3.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58万元,增长19.58%,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麻章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52万元,增长48.54%;主要原因是: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麻章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52万元,增长48.54%;主要原因是: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章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79.4%。“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2.97,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97万元,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事务使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下乡开展专项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0.51万元,减少3.6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辆,已于2015年10月移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但该车辆资产仍挂在区金融办名下。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