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湛麻自然资(公告)〔2020〕9号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拟依法回收广东海洋大学的国有土地11.7390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回收土地位于疏港大道西侧,即东至疏港大道,西至广东海洋大学校区土地,南至海大路,北至广东海洋大学校区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拟回收土地面积合计11.7390公顷,其中:农用地9.3092公顷(全部为园地),未利用地2.4298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
按《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章区辖区范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2017年调整)>的通知》(湛麻府办函(2017)68号)的有关规定,土地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90万元/公顷(6万元/亩)标准执行。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土地主要用途:教育用地。
六、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使用及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收回土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