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来,我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主动公开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行阳光政务的原则,把信息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切实推动我镇信息公开取得新的成效。
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主要通过麻章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等栏目,以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制作和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共42条,其中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 1条;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1条;规章文件2条;政府信息公开1条;政务动态37条。2024年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废除规范性文件0件,正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改进情况:坚持聚焦群众关切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在拓展公开覆盖面、优化网上公开、提升公开及时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上监督功能,增强公开的时效性,提高公开的社会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