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湛江市麻章区财政局 |
地址: | 湛江市麻章区政通路(麻章体育馆旁) |
邮编: | 524000 |
工作职责: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法规和制度的拟订。 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
领导成员信息: | 洪小泽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电话:2733768 潘秋利副局长:分管人秘股、企业股、综合股、社会保障股、会计股、农业股、监督股、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收费管理中心、太平财政所和湖光财政所。电话:2733666 易锦丽副局长:分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绩效股、政府采购监管股、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和麻章财政所工作。电话:2733433 |
值班电话: | 2733728、2733733 |
传真: | 2733728 |
邮箱: | mzqczj@163.com |
受理投诉部门: | 麻章区财政局监督股 |
受理投诉电话: | 2733319 |
内设机构: | (一)人秘股 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和修改;负责组织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负责管理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督办、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区财政系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区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和实施财政系统人员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内部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的协调工作及治安保卫等工作。 责任人:谢宏海 办公电话:2733728 (二)预算股 职责:汇总编制全区年度预算草案,审查和批复区级部门预算;拟定全区财政管理体制;拟定预算调整和办理年终决算的有关结算事宜;审核财政性资金请款报告;承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报告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工作;统计和执行区直机关单位通讯费的发放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督办工作事项;统计核对上级各项补助资金、上解资金;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对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人员信息数据库等报表统计汇总;负责执行税收政策和财税法规的有关工作;组织执行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指导镇级预算管理工作。 责任人:林挺 办公电话:2731811 (三)国库股 职责: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定国库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区级财政库款及所有财政专户管理、对账及资金拨付工作;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的统计工作,分析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将统计分析情况报送给区领导和上级部门;配合各业务股做好资金的指标核对;对业务股提交的单位用款计划进行审核建议,根据库款情况,批复单位用款计划;统一管理区级预算单位的账户开设、年审、变更工作;指导镇级总预算会计工作。 责任人:梁燕 办公电话:2732987 (四)行政政法股 职责:管理行政、文教、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政法系统、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大、政协等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及相应专项资金使用监督;预决算审核以及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 责任人:郑雪缤 办公电话:2730702 (五)社会保障股 职责:参与研究、拟订社会保障改革有关政策和制度,管理社会优抚、救济、救灾、计生、卫生、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含公费医疗等)、劳动就业等方面的财务、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审批区级有关部门的年度决算;管理卫计(含公医办、爱卫办、计生站、三间卫生院)、民政、残联、老干、人社部门(含社保基金局)、药监局等有关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社会保险基金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加强对有关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与监督。 责任人:李江 办公电话:2733700 (六)综合股 职责:拟订非税收入的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我区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参与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工作。 责任人:郑雪缤 办公电话:2733707 (七)农业股 职责: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水产、农机、畜牧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制订及审批其年度预(决)算、以及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监督和分配农口部门预算资金、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实施细则;制订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上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对竣工项目组织全面验收;参与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指导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 责任人:陈洁瑜 办公电话:2733889 (八)企业股 职责:(1)负责区工交商粮等企业、外经贸企业、地方性金融、旅游、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2)负责审批上述企业的年度决算。 (3)负责组织区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财政资金投资基建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 责任人:陈克 办公电话:2733755 (九)绩效评价股 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规定,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绩效评价工作任务;按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办理区政府和局领导交办的有关绩效评价工作。 (2)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制定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规章制度,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评价方法。 (3)负责组织项目单位开展自我绩效评价工作,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并将各项目单位的自评、重点评价情况作出绩效评价结论,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形成评价报告上报局领导和区政府。 (4)负责建立全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基础数据库,负责指导区直各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 (5)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分析工作。 责任人:林挺 办公电话:2731811 (十)会计股 职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法规、规章以及省财政厅制定的实施细则;负责管理和组织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工作、会计资料情况,完善全区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工作以及财政支农政策财务管理规范化,推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等。 责任人:梁洁娜 办公电话:2733777 (十一)监督股 职责:负责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单位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以及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质量监督检查,有权对被查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处罚;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诉讼及经济纠纷案件的应诉,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本单位财政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本单位财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党员、干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政高效地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责任人:包阳红 办公电话:2733089 (十二)政府采购监管股 职责:负责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审核、批复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监督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审核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处理供应商的投诉,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培训、考核政府采购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责任人:郑敏 办公电话:2733878 |
下属单位: | (一)国库支付中心 职责:统一办理集中财政支付业务,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有关账户,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汇总并及时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维护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坚持规范、高效的工作原则,具体从事拨款审核、资金支付、汇总财政支出信息等业务。 责任人:梁燕 办公电话:2732987 (二)收费管理中心 职责: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以及体现政府职能并带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统一征管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核销和稽查工作。 责任人:窦瑞景 办公电话:2733738 (三)政府采购中心 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我区实际,拟定政府采购计划;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审核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制定区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实施。 责任人:郑敏 办公电话:2733878 (四)直属财政所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承担财政监督与管理职能,为本级政府依法理财。 责任人:谢碧霞 办公电话:2733728 (五)麻章财政所 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镇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对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管理、核算、划拨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管理、核实、发放各项支农、涉农补贴资金;负责监督管理各项专项资金。 (4)负责镇非税收入征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征收有关税收工作; (5)负责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的财务代理; (6)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7)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8)完成镇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陈卫东 办公电话:3303998
(六)湖光财政所 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镇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对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管理、核算、划拨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管理、核实、发放各项支农、涉农补贴资金;负责监督管理各项专项资金。 (4)负责镇非税收入征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征收有关税收工作; (5)负责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的财务代理; (6)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7)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8)完成镇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黄爱冰 办公电话:2803939 (七)太平财政所 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镇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对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管理、核算、划拨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管理、核实、发放各项支农、涉农补贴资金;负责监督管理各项专项资金。 (4)负责镇非税收入征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征收有关税收工作; (5)负责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的财务代理; (6)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7)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8)完成镇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窦瑞景 办公电话:2864822 (八)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职责:指导、监督我区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因财务问题的上访处理和化解村级债务有关工作。 责任人:陈洁瑜 办公电话:2733889 |